前里長騎車右轉 連擦撞路旁2車
鳳山分局今天表示,警方8日上午10時5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停放在鳳山區華江街的自小客車疑遭擦撞。員警到場後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循線鎖定涉嫌肇事的林男(68歲),並通知林男及相關當事人到場說明。
據了解,林男長期在鳳山五甲地區活動,過去曾擔任當地里長,卸任後仍持續參與地方事務,在地方具有一定知名度。隨著年底里長選舉逐漸升溫,林男目前也投入新一屆里長選舉,積極爭取重返里長職務,不料選戰期間發生這起擦撞事故。
自認車輛沒明顯損壞 未報警直接離去
警方調查,林男7日晚間6時許,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南江街109巷行駛,右轉進入華江街時,疑未保持安全間隔,機車向右偏移,先後擦撞停放在路旁的2輛自小客車。
林男對警方表示,當時知道發生擦撞,但認為遭碰撞車輛沒有明顯損壞,因此沒有報警或留在現場處理,逕自騎車離開。直到隔天上午,其中一名車主發現車輛遭擦撞後報案,警方才展開調查。
前里長隔天到案 警方未能於事故當下酒測
警方說,由於是在事故發生後才接獲報案,並未能於事故當下對林男實施酒精濃度檢測。警方初步研判,林男疑有未保持安全間隔情形,另2輛停放車輛目前未發現肇事因素,全案已移由交通分隊進一步分析肇事責任。
警方表示,這起事故無人受傷,屬車輛碰撞案件;林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即離開現場,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依規定,可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鳳山分局呼籲,發生交通事故,即使無人受傷或車損看似輕微,仍應依規定報案並留在現場處置,切勿自行認定沒有大礙便離去,以免觸法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