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AR EYES眼藥水 有汙染風險需召回
美國FDA指出,本次要求召回的產品,為「CLEAR EYES」的強效眼睛搔癢舒緩滴眼液,每瓶0.5液量盎司(15毫升),屬於無菌產品,但因無法確保產品無菌、存在潛在汙染風險,故啟動回收,需回批號為D-0766-2026,本次共需召回3萬9060瓶。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劉佳萍說,經查藥品許可證資料庫,我國未核准且未輸入上述藥品。呼籲民眾切勿自行從網路購買國外藥品,民眾身體若有不適,應循正當管道取得我國合法藥品。
含抗組織胺成分眼藥水 症狀緩解時就需停用
藥師郭建宏曾在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指出,針對「眼睛癢」用途,產品常會宣稱「止癢」,這類功效成分以第一代抗組織胺為主,能改善過敏引起的癢感,在花粉過敏(花粉症)流行的日本,很多眼藥水產品中都會添加抗組織胺。
他提醒,含抗組織胺成分的眼藥水,在症狀緩解時就需停用。此外,含類固醇眼藥水能止癢,但屬於處方藥品,須由醫師開立處方箋後取得。
使用涼感眼藥水出現3大狀況 須立即就醫
針對「眼部疲勞」用途,宣稱「改善疲勞」的成分常見有維生素B2、B5、B6、B12、維生素E、牛磺酸等成分。郭建宏說,若涼感眼藥水中僅含有維生素,不含血管收縮素、抗發炎、止癢的功效成分,長期使用則相對安全。
郭建宏提醒,民眾在使用涼感眼藥水時,若出現使用3天後症狀仍未改善、使用當下就出現強烈不適感,例如視線模糊、疼痛、紅腫熱痛等,以及對眼藥水成分出現過敏反應等,就必須立即就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