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軍中洗衣機判囚6年8月!貪少將獄中拼翻盤 二度聲請再審失敗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陸軍金防部前少將參謀長林承家(原名林帝志),2017年在職時侵占軍中一台要價7990元的全新大同洗衣機,命部屬跨海寄回台南家中給太太用,最高法院今年1月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罪,將他判刑6年8月定讞,已服刑。林男在獄中找律師2度聲請再審,想拼改判無罪,但都被法院駁回確定,第2次遭駁的原因是他先擬好「證詞」再由證人簽名,法官認為證詞欠缺可信度。

林承家今年初入獄後,首度聲請再審的理由是他當時擔任金防部少將參謀長,對於洗衣機採購並無決定及分配實質權限,就算侵占洗衣機,也不構成所謂「因職務關係而支配本案公有物品」要件。
但金門高分院認為林承家確實以少將參謀長職務影響力,命部屬將洗衣機運到台南家中,因此駁回再審聲請,林男提抗告,今年4月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求再審辯稱「洗衣機外箱裝茶盤」
林男在獄中又透過律師二度聲請再審,這次提出的「新事證」是金門某飯店楊姓總經理的證詞,楊男證稱他2018年元旦假期,曾到金門防衛指揮部拜訪林承家,當時目睹林男「用大同洗衣機外箱在包裝茶盤」。
林承家依此主張,法院先前認定他用大同洗衣機外箱裝著大同洗衣機,運到台南,但本案的大同洗衣機外箱,其實是裝著茶盤,林男以此主張法院未依證據判決,應給他再審機會。
但金門高分院傳喚楊姓總經理時,楊男卻說是林承家將證詞打好之後,再交給他簽名。金門高分院因此認為楊男的證詞「啟人疑竇」,可信度有問題,今年6月再度駁回林男的再審聲請。
林男又向最高法院提抗告,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一名法官指出,後續林男除非提出新事證獲法院採認,否則就算繼續聲請再審,還是會被法院打槍,徒然浪費司法資源。
少將A洗衣機醜聞 在軍中傳開
法院認定林承家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4日間,擔任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少將參謀長,有權責核定部隊的行政及採購等業務,金防部為了改善彈藥連的官兵生活設施,購買10台「大同洗衣機10.5KG」,每台價格7990元,其中1台洗衣機原本放在參謀辦公室內,但林承家2018年1月指示駕駛兵將這台洗衣機託運寄送到他的台南住所,由妻子簽收。
這件事後來在在金防部內部傳開,林承家為遮掩犯行,將現金8000元交給駕駛兵,指示駕駛兵去金門的大同電器門市,購買1台相同型號洗衣機運回金防部,並叮囑不能讓部隊人員發現,並將這台洗衣機放在營區庫房。
後來林承家又偷偷將他侵占的洗衣機從台南運回金門,寄放在友人的公務所,但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於2020年10月在工務所查扣到這台洗衣機,並將貪少將林承家移送檢方偵辦貪污罪嫌,法院審理後,今年1月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罪判刑6年8月定讞。
還貪6瓶高粱酒 遭監察院彈劾送懲戒
此外,監察院去年10月彈劾林承家,羅列他的諸多誇張行徑,林男除了侵占洗衣機,還趁官士兵在餐廳舉辦慶生餐會時,宴請自己的民間友人來吃飯,由部隊伙食費支付餐費;有次金防部設宴接待國防部軍醫局人員,用公費購買一箱高粱酒,林承家竟先扣留6瓶,搬到他的辦公室內;另外,軍中舉辦父親節餐會,林男事前以「試菜」名義,邀同袍去餐廳爽吃,試菜費用由部隊伙食費支付。
監察院痛批林承家身為國軍高階將領,應為官兵表率,卻利用職務權限,侵占公有財物、挪用單位經費及物品,他浮報帳目及公器私用等行為,斲喪國軍整體形象,除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罪責,也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國軍人員廉政倫理須知》等規定,先前已將林男彈劾,由懲戒法院審理中。
推薦新聞
男上尉猛盯女士官腳趾看!性騷辯稱「她擦趾甲油」 記過考績丙上
黃子佼噴數百萬拼免囚!不雅片47被害少女和解人數曝光 今再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