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局表示,提領多少金額須通知家族成員沒有硬性規定,由各公司自行決定。目前已有新光人壽進行1~2年,另有11家規劃年底前導入,其他公司隨時可做。
保險局鼓勵保戶與保險公司約定,未來要保人申請保單解約、部分提領或保單借款超出一定金額之款項時,保險公司將依約通知其所指定的聯絡人,降低高齡者及失智者被金融剝削及詐騙風險,保障高齡族群的資產安全。
金管會2024年12月已請保險公司辦理保單借款、解約等相關業務時,適時關懷客戶的資金用途,以避免遭到詐騙。近期鼓勵壽險業建立保險契約指定聯絡人機制,主要為避免保戶日後遭第三人引導解約、或部分提領等重要事項,保險公司得聯繫所註記的家族聯絡人,確認申請目的與需求,強化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障,同時發揮第三人防詐、阻詐功效。
為鼓勵保險業者建立相關機制,金管會表示,未來對積極辦理保險契約指定聯絡人機制的保險公司,且有具體成效者,將納入每年公平待客評核機制加分項目,並適時予以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