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管署長涉公務背信!遭檢調7路搜索 顏旭明30萬交保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環境部疑爆高層涉弊風波!台中地檢署昨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前往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執行搜索,並通知署長顏旭明等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顏旭明涉犯公務背信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令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遭列被告的顏旭明現任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署長,自2023年8月起接掌環管署,過去長期任職於環保體系,歷任行政院環保署水質保護處處長、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及嘉義縣環保局局長等職務,環保資歷完整。
顏旭明畢業於東海大學公共行政學系碩士班,公職生涯早期曾擔任新北市八里衛生掩埋場場長及八里焚化廠廠長,投入一般廢棄物處理業務。官方簡介指出,其任內以積極協調及推動環保政策著稱,並曾在嘉義縣環保局長任內,透過科技工具與跨單位合作,強化污染案件查緝及環境治理。
此外,顏旭明在擔任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期間,也曾督導全國清潔隊員個人防護裝備採購及地方清潔隊部改善計畫,相關措施獲基層清潔隊員肯定。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何建寬昨日指揮台中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環管署等7處執行搜索,並約談署長顏旭明及14名證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偵訊後,認顏旭明涉犯公務背信等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令新台幣30萬元具保及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證人均請回。
環境部昨天表示,台中地檢署為偵辦司法案件,前往環管署執行調查。本部於第一時間接獲通報,已要求環管署同仁全力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程序,並詳實提供相關卷證與說明,以期儘速釐清案情。
為確保環管署業務推動不受影響,環境部表示,已要求該署各項環境管理及行政作業維持正常運作。本部將密切關注偵辦進度,並依相關法令與職務需求進行處理調整,確保環管署事務執行無虞。
環境部強調,清廉是公務人員的基本操守,並重申對貪瀆「零容忍」之決心,本部尊重司法調查,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目前不便評論案件細節,惟希望司法機關儘速查明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