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排氣管未申報異動!初審通過罰則調高至3600元 檢驗費自付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汽機車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除破壞國人居住生活安寧,更影響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但立委認為,被抓包改裝未經環境部認證的排氣管僅開罰1800元,低於噪音管制法,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續審汽機車無照駕駛處罰條例修正條文,今(8/20)初審通過,開罰翻倍,最高3600元,且須於15日內檢驗並自付檢驗費,逾期15天以上可吊扣牌照,檢驗合格才發還,逾期2個月以上註銷牌照。

政府對機動車輛噪音長年無力解決,且近來更有嚴重增加趨勢。依環境部統計,近三年(均統計同期1 月至10月)民眾檢舉機動車輛噪音案件數分別為:2021年17,482件、2011年16,739件、2023年30,681 件;警方通報案件數分別為:2021年17,457件、2022年13,064件、2023年76,561件。
統計亦指出,噪音車案件自2019年起至2023年10月共受理逾25萬件,經環保局查證過後,實際通知到檢案件數僅8萬多件,占總陳情件數37%。
廖先翔、羅廷瑋、牛煦庭、林沛祥、黃健豪等立委提案,鑑於交通部及環境部為從源頭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而共同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並於2025年1/1起正式列為車輛檢驗項目,未來執法人員於稽查取締時得以目視改裝排氣管上是否有認證編號及比對車輛外觀照片,且不待實施噪音檢測,即可立即判斷該改裝排氣管是否已向監理機關申報登記在案。
但違反者依現行規定最高僅處罰新台幣1800元罰鍰,較噪音管制法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為低,且現行達規舉發召回臨時檢驗者免付檢驗費用,不甚合理,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
對此,公路局局長林福山表示,去年開始跟環境部合作,從原頭疃裡,非原廠排氣管列入辦理變更登記項目,目前環境部認證 456款排氣管,完成變更登記5.5萬輛車,如果使用非原廠排氣管,靜態開罰回歸,未依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今(8/20)立法院初審通過,非原廠排氣管不依規定申報異動登記者,罰鍰最高加倍,由1800元提高至3600元,並須於15日內檢驗並自付檢驗費,逾期15天以上可吊扣牌照,檢驗合格才發還,逾期2個月以上註銷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