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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碩士北捷揮刀高中生濺血!勇警目擊奪刃制伏 二審加碼重判

王姓女碩士在北捷車廂持美工刀傷人,北市警防治科警務正薛先得搭同班車,立即上前奪刀壓制。翻攝畫面 zoomin
王姓女碩士在北捷車廂持美工刀傷人,北市警防治科警務正薛先得搭同班車,立即上前奪刀壓制。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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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王姓女碩士2024年11月8日深夜搭乘北捷板南線時,突然抓狂以美工刀劃傷一名鄭姓高中男學生臉部,台北市警局防治科警務正薛先得當時在案發列車內,上前大喊「放下來!」並徒手奪刀、壓制王女。此案一審依殺害少年未遂罪判王女4年6月徒刑,刑後監護2年,上訴高等法院後,合議庭認為王女當下無法知悉鄭男未成年,因此改依殺人未遂論罪,但加碼重判王女7年徒刑,刑後監護2年。

王女罹患思覺失調症

高院判決指出,王女(44歲)患有思覺失調症,2024年11月8日晚間10時許,她從北捷新埔站搭乘往頂埔站方向捷列車,當時車廂內乘客不少,王女看見鄭姓少年站在車廂門旁,突然掏出美工刀,揮砍鄭男頭部、頸部,導致他左臉、左頸、左耳、鼻子等部位受傷。

王女行兇後遭眾人壓制。取自Threads@jingling_0730 zoomin
王女行兇後遭眾人壓制。取自Threads@jingling_0730

 

二審改依殺人未遂罪論處

高院合議庭認為王女抓狂砍人,造成列車第1節至第6節車廂的乘客恐慌逃竄,有3人跌倒受傷,所幸鄭姓少年奮力抵抗,且有民眾(警官薛先得)上前協助壓制王女,鄭姓少年才沒被殺害。

至於王女觸犯什麼罪,高院認為當時鄭姓少年與同行的同學的穿著與書包上,僅有學校英文縮寫,一般對於該校校名縮寫並不知悉之人,難以知道對方未成年,而且依據監視器畫面,當時王女僅有匆匆一瞥瞄向鄭姓少年,隨即揮刀,加上她罹患思覺失調症,她當下應該難以判斷鄭男是未成年。

基於以上理由,高院認為一審以應該加重其刑的殺害少年未遂罪論處,並不適當,改依殺人未遂論罪。

依據精神鑑定,王女在案發前長期與「不存在的人」對話,認為遭他人監控、有人將對她不利,並曾誤認被跟蹤騷擾而向警局報案,她在捷運車廂犯案時,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確因精神疾病導致顯著減低,至今仍有幻聽症狀,因此高院認為應減輕其刑。

王女在北捷車廂行兇後被壓制。取自Threads@sunny1206__ zoomin
王女在北捷車廂行兇後被壓制。取自Threads@sunny1206__

少年臉部仍有傷疤

不過,高院認為王女在北捷板南線運量高峰期的列車上,持利刃攻擊鄭姓少年致命部位,傷口雖已經復原,但在臉上留下疤痕,需要接受醫美處理,且王女隨機持刀攻擊,造成車廂及月台上的民眾恐慌逃竄,導致3名旅客在逃跑過程中受傷,癱瘓捷運正常運轉,並引發社會大眾群體恐慌,犯罪手段惡劣、危害極為嚴重,審酌她犯後坦承犯行,因經濟狀況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且社會復歸可能性不高,今依殺人未遂罪加重改判王女7年徒刑,刑後監護2年。

全案可上訴,王女目前在押。

警官薛先得(右)奮勇奪刀制服捷運行兇女子,台北市長蔣萬安頒發終身免費搭捷運票卡。資料照。林林攝 zoomin
警官薛先得(右)奮勇奪刀制服捷運行兇女子,台北市長蔣萬安頒發終身免費搭捷運票卡。資料照。林林攝

警官薛先得奮勇奪刀 記大功+搭捷運終身免費

奮勇奪刀的薛先得曾任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第八隊隊長,案發時在台北市警局防治科任職。薛先得先前受訪說,他當時下班搭捷運返家,當列車從江子翠站出發不久,就看到有乘客從他面前匆忙逃跑,詢問得知有人在前面車廂「打架」、有人拿刀,「基於警察的職責,我們必須維護捷運治安,所以就把刀械拉下來,然後壓制並通知警察到場」。

薛先得的英勇事蹟,獲警方記大功、發獎金,並獲台北市長蔣萬安頒發終身免費搭捷運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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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南線 # 薛先得 # 捷運隨機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