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學生無卡分期!台中美容店強迫推銷「6旬婦花51萬」 被貼警訊公告成全國首例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豐原區中正路「怡豫股份有限公司」,店面招牌為「Elegant&Unique」,因多次以推銷方式招攬民眾入店購買美容產品,消費申訴案件暴增,還有60歲的阿嬤花51萬購買產品,台中市府審酌該店多次違反《消保法》及自治條例,經裁罰仍未改善,今天市府消保官與衛生局等單位前往店面公告警示,首創政府機關前往業者營業場址張貼消費警訊告示機制,除提醒民眾慎選店家,也藉此遏止業者不良氣焰。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台中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在2024年修正後,新增「可於違規業者營業處所張貼公告」的權限,此為全國首創,市府審酌怡豫公司申訴量及違規情節重大,決定在其門市公告自114年11月28日至12月27日的消費警訊,公告期間,業者不得撕除、遮蔽或移置,否則將面臨更重處分。
多人強迫推銷美容產品 消費者多為學生、身心障礙者
消保官吳冠民表示,怡豫公司常以貼貼紙、填問卷等方式引導民眾入店推銷商品,但未依規定告知其行銷方式屬「訪問交易」,消費者依法享有7日無條件解除權,且該公司多次遭衛生局限期改善並裁罰,仍未依規定調整,法院判決亦認定其行銷行為屬訪問交易,應依法退費。
法制局長李善植先前指出,怡豫慣用的行銷手法,通常是先通知消費者有尚未領取的商品或贈品,消費者到場後,再以多名服務人員進行長時間推銷,有消費者以為一組商品是一瓶售價1萬6800元的精華液,但同意購買後,店家卻稱一組是12瓶,並指消費者已同意購買,強迫消費20多萬元。還有一名60歲的婦人,被強迫推銷花費51萬元購買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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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市府統計,新法上路後受理怡豫公司申訴案件計38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消費者計5件,其中更包含一名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腦部受損及行動不便)者。20歲以下消費者計10件,其中1件為17歲高中生、3件為19歲以下,占整體申訴數26%;且20歲以下申訴人消費金額更高達20萬4000元。
還要學生向融資公司申請無卡分期付款
另細查案件情節,怡豫公司甚至有指導學生謊稱家長同意,以向融資公司申請無卡分期情事,市府審酌其消費金額與受害消費者狀況,認為怡豫公司違規情節重大。
市府指出,怡豫公司之所以能達成高額推銷,是因與「第一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使消費者能透過無卡分期負擔遠超過財力的費用,呼籲第一國際資融應審慎挑選合作店家,並嚴格執行申請人財力審核,切勿因追求業績而忽視消費者風險。
法制局提醒,若民眾遇到訪問交易情境,可直接拒絕;若已消費,可於收到商品或服務次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解除契約。民眾如遇消費糾紛,可撥打 1950 尋求協助,市府將持續監督爭議業者,並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