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6日在立法院會提案,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LOA),以保障國家戰略利益;並要求行政院簽署後即刻向立法院提出完整相關武器交貨期程報告,回歸審議常軌,履行行政院於預算編列前後完整說明的義務,不得再以「國家安全」為名,規避民主審議與理性監督。此案當日表決通過逕付二讀,交由民眾黨團召集朝野協商。
朝野黨團今協商通過,並將授權項目從原先美方發價書明文公布之拖式、標槍飛彈續購、M109A7自走砲等3項,增列「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過程,民進黨團表達希望修改提案文字,但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反對,直指提案重點在解決軍購時效,事實不容遮掩、美化,並要民進黨團若有心推動軍購,可自行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