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5月23日,當時年僅15歲的陳姓男國中生,放學行經豐原區豐東路,遭張姓男子當街持酒瓶猛力攻擊頭部,陳生負傷倒地後,張男再度朝其身體踹了好幾下,多次欲將張生強拉起身未果,才悻然離去。
全案經台中地院簡易庭審理,依傷害罪判決張男有期徒刑4月確定,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判張男須賠償新台幣33萬5120元,然而,至今受害者仍未收到任何道歉與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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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少年身心受創 不敢升學和母親學做工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今天陪同陳生與其母召開記者會,強調加害者必須正視責任,立即履行判決,還給受害者一個公道。謝志忠指出,陳同學在事件中不僅受有擦挫傷、腦震盪,更留下嚴重心理陰影。雖然新學期已經開始,但陳同學因心靈創傷,不敢升學,只能選擇與母親一同從事土水、抓漏、搭鐵皮屋等辛苦工作,對其未來發展造成巨大打擊。
陳母哽咽表示,每個孩子都是母親的心肝寶貝,卻因這場無妄之災而受苦,希望社會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陳生則透露,判決出爐後他曾致電張姓男子在豐原區開設汽車修配廠的母親,對方卻表明「不願給付、不願負責」,讓他感到無助與失望。他坦言,因害怕再次遭遇類似攻擊,才決定放棄升學。
謝志忠批評,加害者與家屬態度消極,迄今未履行任何責任,讓受害者一家雪上加霜。他強調,法院判決已確定,張姓男子應立即履行法律責任,給予受害者最基本的交代。同時,他也要求豐原分局加強轄區巡邏,避免悲劇重演,守護市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