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耀投控說明,本案由台新銀行統籌主辦,募集期間獲金融同業熱烈響應,認購總額達120億元,超額認購比率達182%,最終以66億元完成募集。
台新銀說明貸款用途
台新銀行告訴《知新聞》記者,本次星耀能源聯合授信案中擔任統籌主辦暨額度管理銀行,此案資金用途是償還既有借款、投資綠能發電案場以及充實營運週轉金。
台新銀行表示,此聯貸案獲得銀行團踴躍參與並大幅超額認購,不僅展現台新銀在聯貸市場的專業能力與市場地位,更反映出金融市場對於星耀投控產業競爭力與永續經營能力的高度肯定,並持續看好國家能源轉型趨勢及智慧能源產業的未來發展。
星耀能源為以再生能源投資與智慧能源整合服務公司,服務範疇涵蓋太陽能開發、儲能系統、綠電交易及能源資產管理等業務,具備從投資評估、專案開發、工程建置、營運維護到電力交易的整合服務能力。
截至2025年底,星耀集團已於全台建置完成154座太陽光電案場,累積裝置容量約 360MW,涵蓋屋頂型、地面型及水面型等多元應用場域,並透過既有商轉基礎下穩定現金流量健全財務體質,藉以再投入開發新案場。
展望未來,星耀投控指出,將持續深化再生能源投資、儲能應用、能源管理及綠電交易等核心業務布局,強化能源整合與資源協同能力,攜手產業夥伴、客戶及金融機構共同推動能源轉型與低碳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