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罐填火藥鋼珠 凌晨兩度丟校園
起訴書指出,楊男(24歲)在鳳山區住處以塑膠罐作為容器,在罐蓋打洞、裝入引線並填裝火藥粉,再放入金屬珠及非金屬珠作為增傷物,最後以紙張填塞,製成具有殺傷力的爆裂物2枚。
楊男涉嫌於今年5月9日凌晨0時3分及2時,分別攜帶自製爆裂物前往住處旁一所國立高中,點燃後投擲進校園,意圖炸毀當時無人在內的校舍。不過,第1枚爆裂物並未引爆,第2枚則因威力不足,沒有造成災害。
查扣998公克毒煙油 檢方依3罪起訴
民眾聽見爆炸聲響後報案,轄區鳳山分局5月10日清晨查出楊男涉案,派人前往搜索楊男的住處,查獲鋼珠及5罐含微量依托咪酯成分煙油,驗前淨重共998.45公克。
檢方認定楊男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並依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以爆裂物炸毀無人建築物未遂等罪起訴。
檢方認為3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求法院分論併罰;另指楊男手段惡劣,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及公共秩序,建請從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