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停讓行人 遭高院警備車追撞
車禍意外發生在今天上午8時10分左右,47歲廖姓機車騎士於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欲左轉立德路口時,停下禮讓一名清潔隊員過馬路,遭後方王姓男子(57歲)駕駛的高等法院警備車撞倒,肢體多處擦挫傷送醫。
警方指出,事故雙方沒有酒駕、毒駕,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有待後續調查釐清。
土城警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隨時注意前方車輛及行人動態,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尤其大型車輛因車身較長、視線及煞車距離受限,更應提高警覺;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務必停車禮讓,避免因未保持安全距離或一時疏忽造成事故,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高院發聲明:人犯安全無虞
對此,高等法院發聲明指出,事發時車內僅有一名從台北女子看守所提解的人犯,該女沒有受傷,隨後派遣另輛警備車前往接替肇事警備車,並完成後續提解人犯任務,目前人犯戒護安全無虞。
高院指出,將持續關懷受傷騎士身心狀況、全力配合警方調查肇事責任,並加強對於警備車駕駛安全之宣導、教育,就本件車禍所生責任,本院亦會妥適處理、因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