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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晶投控驚爆經營權爭奪!市場派揪團百億收購20%股權 公司派按鈴提告喊查境外金流

力積董事長謝再居。陳卓邦攝 zoomin
力積董事長謝再居。陳卓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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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蕭文康/台北報導】針對外界「揪團賣股」向不特定股東期約以超過新台幣136億元收購20%股權,力晶創新投資控股今(2日)正式對林緯程等發起人及隱身幕後的不詳「買家」採取法律行動,同時籲請金融機構及主管機關關注不明金流是否涉及洗錢、開立履約帳戶是否合法、可疑境外鉅額資金介入台灣半導體產業鏈的動機。

本文大綱

今早委任律師陳昭龍正式提告

力晶投控法務人員偕委任律師陳昭龍已於2日上午11點前往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在完整收集證據提告的同時,力晶投控表示,被告等違法擬以136億元向不特定股東公開收購股票的期約程序清楚描述,該公司籲請金融機構、主管機關與檢調深入了解,此筆鉅額資金的真實性、來源是否涉及洗錢、被告開立履約帳戶的合法性、境外金主介入經營意圖等疑點,以維護證券金融市場秩序及企業、投資人權益,也呼籲股東審慎,勿輕信違法話術蒙受損失。

林緯程寄送「股份買賣契約」預定取得力晶投控20%股權

據了解,被告林緯程利用LINE社群、Google表單及透過華湧公司製作預先用印的定型化「股份買賣契約」,寄送給不特定多數力晶投控股東,並慫恿小股東「集合起來,讓持股總數達到經營權的標準」,使「有實力的買家」以高於市場行情的每股50元收購,預定於50日內以總價逾136億元的對價,取得力晶投控20%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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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緯程批「好處是老闆在享用,成本是我們小股東在負擔」

林緯程在向小股東的說明中提到,力晶創新投資控股公司持有中國大陸晶合集成8%及力積電19.7%股權,隱含價值70~80元,但股價只有不到30元。這原因是力晶投控只是ㄧ個控股工具,晶合賣股及力積電配息的錢到了力晶投控又要被課ㄧ次稅,還要負擔好幾億董監酬勞、員工分紅、營運開銷,多剝了2次皮。另外作為控股工具,經營者把它留在未上市,缺少流通,大大增加控股的安全性,但也折損了價值。

這中間的價差(隱含價值 - 股價)就是控股的成本,這個成本是由每個股東負擔。控股的好處就是可以用10%的力晶股權控制3000億市值的力積電,這個好處是誰在享用?當然是力晶投控的經營者。

他說,「好處是老闆在享用,成本是我們小股東在負擔,非常不公平,但我們小股東也無力改變。我們能做的是,我們小股東集合起來,讓持股總數達到經營權的標準,經營權的好處有百億以上,就會有實力的買家願意出高於市場行情的50元/股,買我們手中的股票」。

他強調,「我們經過幾年努力,已經湊足20%以上股權,也找到買家簽約50/股,整包買走,接下來要把小股東手中的意向書,改成協議書,之後透過履約保證交割股票」。

 

力晶律師控林緯程違反證券交易法

陳昭龍則指出,被告等迄今未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公開收購,也未提出公開收購說明書,卻透過與不特定多數股東簽訂附條件股份買賣契約、再整批交割的脫法手段,試圖取得力晶投控20%以上股權,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3項及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公司派與市場派均提名7席董事及3席監事名單競爭席次

據了解,力晶公司派計畫提名包括謝明霖、黃崇恆、童貴聰、陳柏霖、黃立德爭取連任董事,提名鄭素芬和陳錦隆爭取連任監察人,同時增提力積電董事長謝再居和嘉茂交通董事長特助陳鈺婷為董事候選人,增提愛普董事長陳文良為監察人候選人。

不過,力晶的其他股東也提名7名董事候選人及3名監察人候選人,爭取董監事席次。

力晶上周更發出「致全體股東一封信」,希望股東能支持董事會提名的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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