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連署待遇大不同!藍營北市老志工無償抄到互點眼藥水 宜蘭黨工薪水曝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國民黨罷免綠委接連爆出連署書造假案,台北地檢署16日才起訴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等5人,今天宜蘭地檢署又依偽造文書、非法利用個資等罪,起訴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林明昌等12名黨工。檢方指控12人依據黨員名冊抄寫偽造約4000份罷免民進黨立委陳俊宇的提議人名冊,其中1106份送交中選會。與北市黨部不同的是,北市黨部10多名涉案年長志工都是無償抄寫,還因眼睛酸澀必須互相點眼藥水,宜蘭黨部則是發給每名抄寫黨工1000至1500元報酬。

起訴指出,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今年1月接獲黨中央下令,須於2月3日(春節結束開工日)取得罷免宜蘭縣立委陳俊宇第一階段所需的3653份提議人名冊,並送至中央選舉委員會,宜蘭縣黨部主委林明昌等人明知難以在短時間內取得合格份數的提議人名冊,1月22日,林明昌與黨部書記長俞凌傑、總幹事陳堅豐下令黨工須於同月23日、24日到宜蘭縣黨部會議室集合抄寫,以完成陳俊宇罷免案的提議人名冊。
指示黨工用不同色原子筆 「跳著抄」黨員名冊
俞凌傑隨即與陳堅豐從國民黨中央的黨籍系統,下載宜蘭地區國民黨黨員名冊約4000份,編印成冊,俞男、陳男不僅親自抄寫,並指揮其餘黨工聯手抄寫,為掩飾犯行,指示黨工抄寫時須從每頁黨員名冊中挑選不連續的3至5人,至於跳過未被挑選的黨員資料,再由其他黨工抄寫,並以不同顏色原子筆,將黨員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等個人資料,填寫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並偽造黨員署名,經過2天集體抄寫,共計完成約4000份偽造的提議人名冊。

黨工抄寫時薪100至150元
這些抄寫的黨工以時薪100元至150元計算,陳堅豐從林明昌提供的零用金中,支付每名抄寫黨工1000元至1500元報酬。
今年2月19日,俞凌傑、陳堅豐等人到中央選舉委員會提交偽造的提議人名冊約1106份,以及實際向民眾募得的提議人名冊約3100份,共計4206份,使原本不應通過提議的罷免案通過第一階段審查。
檢批「集體作弊」完成一階罷免程序
宜蘭地檢署今依《刑法》偽造文書、《個資法》非法利用個資等罪,起訴宜蘭縣黨部主任委員林明昌、書記長俞凌傑、總幹事陳堅豐、秘書暨黨部主任李姿慧、退伍軍人工作委員會(原黃國蘭黨部) 總幹事汪柏均,以及林子平、麥潔萍、陳淑惠、李春燕、詹青華、謝火木、沈麗珍等7名黨部主任,一共12人。
檢方:林明昌等3人應從重量刑
量刑部分,檢方認為林明昌等12人聚集抄寫、聯手偽造、行使提議人名冊,形同以「集體作弊」方式完成第一階段罷免程序,使得原本不應進入罷免第二階段的罷免程序繼續進行,實際上,今年2月19日送件前,僅向民眾募得約3100份提議人名冊,未達第一階段門檻3653份,林明昌等人以少數人非法犯行,凌駕選區選舉人的真實意志,危害國會立法委員身分安定性,對於國家社會造成動盪影響難以估量,嚴重傷害民主制度價值及根基。
考量林明昌、俞凌傑、陳堅豐在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位居核心、領導地位,林明昌推諉卸責,否認犯行,俞凌傑、陳堅豐雖坦承抄寫犯行,但對於林明昌涉案部分極力迴護,未完整交代犯罪經過,且有串證、滅證行為,因此宜蘭地檢署建請法院對這3人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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