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勝保經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過去許多民眾以為必須額外加保單獨「住宅颱風及洪水保險」,財產才能獲得保障。公勝保經總經理陳德成指出,為落實普惠金融且提升民眾居家天災防護,金管會在2020年起已將「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主動納入「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保障範圍中。
也就是說,只要民眾投保住宅火險、不需額外加保,就自動享有颱風洪水災害的基本保障。
所謂「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是採「限額補償」機制,不論房屋造價高低,每一住宅標的物依所在區域,對應固定理賠最高限額。在保險期間內,保險標的物若直接因颱風或洪水事故發生損失,被保險人可按2種方式擇一申請。
第1區限額最高9000元
公勝保經說明,第1是依實際價值損失申請理賠給付,但有最高賠償限額,依保單條款承保建築物所在地區對應的限額為主。另外則是保險標的物發生危險事故且符合「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也就是住宅淹水達50公分以上時,同樣依承保建築物所在地區所對應的限額表額度為理賠上限。
根據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限額表、共分3區,其中包含新竹縣市、台中市、嘉義縣市、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等第1區限額為新台幣9000元,第2區為8000元、第3區則為7000元。
公勝保經表示,若真的不幸因颱風讓房屋與家具受損,有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民眾需準備理賠申請書、建築物權狀影本、謄本或其他證明文件、受損照與損失清單,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
公勝保經補充,民眾必須注意在颱風發生前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才能獲得理賠,若在颱風已經發布警報或造成災情後才緊急投保,將無法獲得理賠。另外也提醒民眾第一時間需先將受損情況、淹水高度拍照或錄影存證,且保持現場完整,以免影響後續理賠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