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猛揮擊鄰居家盆栽!只因不滿太吵 害枝條斷裂下場慘了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一名蔡姓男子因不滿鄰居長期製造噪音,持寶特瓶揮擊對方住處外的盆栽枝條,造成部分枝條斷裂。高雄地院審理指出,蔡男在警詢時自稱職業為醫師、具有博士學歷,身為具相當教育程度的成年人仍動手毀損他人物品,依毀損罪判處罰金新台幣1萬元。
監視器畫面顯示多次揮擊
判決書指出,蔡男2024年1月6日中午12時40分許,在高雄市某處住家門外,因不滿鄰居李姓女子長期製造噪音,情緒激動下手持寶特瓶揮擊放置屋外的盆栽枝條,造成部分枝條斷裂,影響植物輸送水分與養分功能,使盆栽部分失去效用。
檢方偵查後認為,蔡男行為已構成《刑法》毀損他人物品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定,蔡男辯稱當時因情緒激動,手中的礦泉水瓶不慎滑落碰觸盆栽,並非故意毀損。不過檢察事務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蔡男手中的寶特瓶並未滑落,而是多次揮擊盆栽枝條;從現場照片可見盆栽枝條明顯斷裂,且枝條並非極細嫩,不可能因輕微碰觸即折損,顯示揮擊力道不輕,與刻意擊打的情形相符。
自稱醫師、博士學歷仍動手毀損
判決內容指出,蔡男在警詢時自稱職業為醫師,並具有博士學歷。法院認為,蔡男身為具相當教育程度的成年人,對於持寶特瓶揮擊盆栽可能造成枝條斷裂的結果,應有預見能力,卻仍為之,主觀上具有毀損犯意。
蔡男另辯稱,盆栽可能是前任房客留下,並非告訴人所有,因此對方無權提告。法院認為,盆栽擺放於告訴人住處前方,告訴人對該盆栽具有實際占有與管理權益,被告也未提出證據證明盆栽屬他人所有,因此不採信其說法。
法官審酌相關情節後,依《刑法》毀損罪判處罰金1萬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