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老司機翻船!清運車擦撞機車「扶起就走」 慘痛代價曝光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朱姓女子發現停放路旁的機車無端位移,且車身出現多處損傷,懷疑遭外力介入,遂報警求助,經警員耐心調閱監視器,終於揪出真相,原來是一輛民間廢棄物清運車在窄巷倒車時不慎擦撞,駕駛雖將機車扶起卻未報警離去,警方事後將駕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並吊扣駕照1個月。
事件發生於日前晚間7時許,26歲朱姓女子向警方報案表示,她將機車停放在台中東區巷道內,當時準備使用機車時,發現愛車疑似遭人移動,車身也出現多處不明損傷。她懷疑愛車遭遇肇事逃逸,報案請求警方協助查明。
轄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王御蒲立即前往東區練武路事故現場展開調查,由於朱女停車時間已超過1天,可用的影像資料十分龐大,且附近並無公家架設的監視器,轉而調閱了鄰近民宅監視畫面,經耐心逐一查看,終於發現事故發生的關鍵影像。
監視器畫面顯示,事發時間為凌晨4點多,一輛民間廢棄物清運車疑因巷弄過於狹窄,當以倒車方式進入時,不慎撞倒了朱女停放的機車,儘管40歲的許姓男駕駛當下有下車將機車扶起,但他隨後返回車上,完成工作後便直接駛離現場,既未報警也未留下任何聯繫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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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透過清運公司,順利聯繫到肇事許姓駕駛,他向警方解釋,由於該處巷弄狹小,每次清運都必須倒車進入,不料這次因沒抓好距離才碰倒機車,辯稱當下查看時未見機車有明顯損傷,自認無礙而離開,對於未依規定處置的行為,許男深感抱歉,並承諾將負起後續的賠償責任。
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舉發許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行為,並對其實施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處分,許男面對1個月無法開車賺錢,直呼「代價太高了」,而朱女對於警方迅速追查,讓事故真相水落石出表達感謝。
警方呼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罰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若無人傷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將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若有逃逸行為,更將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若不幸發生交通事故,無論事故大小、車損程度,切勿擅自離開現場。務必留在現場並立即撥打110報警處理,以免因一時疏忽的逃逸行為,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後果,影響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