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批柯文哲犯後態度不佳!撕碎「orange出國」紙條耗費司法資源 判17年北檢要上訴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被檢方起訴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今下午判決柯文哲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認定他觸犯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4項罪名,沒收犯罪所得1260萬餘元。判決指出,柯文哲為求威京集團「雄厚實力」支持,收受210萬元賄賂,違法使京華城公司取得20%容積獎勵,不法利益逾百億元,另將捐款600萬元挪用於己、掏空柯文哲與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000餘萬元,另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827萬餘元,且撕碎「晶華→orange出國」便條紙、否認全部犯行,未能正視己身錯誤,嚴重耗費司法資源,犯後態度欠佳。北檢回應指一審判決有「違誤不當」之處,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