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嘉義漁電共生撤照案延燒!養殖戶、地主聯名提告縣府 法院已訂調解庭期
【記者吳珍儀/台北報導】2024年底,嘉義縣政府以「無養殖事實」為由,對台泥綠能位於嘉義布袋、義竹地區的漁電共生一期F區案場作出撤照處分,令台泥綠能與養殖戶受重大損失。事件延燒至今,不但台泥綠能已循行政訴訟程序提出救濟,據了解,案場內2位養殖戶(含1位投入科技養殖的青年漁民)與2位地主,因擔憂工作權、財產權與契約權益受到衝擊,也選擇參加訴訟爭取權益,並同步向監察院、經濟部、行政院及嘉義選出的立法委員蔡易餘多方陳情,希望爭取守法者應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