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綱維掏空遠航35億!將「爛尾樓」賣給公司 3罪定讞出不來了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遠航前董事長張綱維被控掏空遠航35億餘元,手法包括將難以變現的不動產(爛尾樓)賣給遠航,一審去年依背信等罪將他判刑14年、另1年刑期可易科罰金,並命他配戴電子腳鐶接受監控。上訴後,高院今判決出爐,仍依背信等罪維持應執行14年徒刑,可易科罰金部分改判4月徒刑,未扣案、受償的犯罪所得19.8億元沒收。高院認定張綱維涉犯的8項犯行有罪,今有3罪先定讞,包括偽造文書罪1年徒刑、背信罪4年徒刑、《民用航空法》2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其餘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