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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性暗示圖像、辦公室看不雅片 「數位網路職場性騷」案件翻倍

傳送性暗示圖像、辦公室看不雅片 「數位網路職場性騷」案件翻倍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職場性騷擾除了常見的肢體、口語性騷,還有透過數位、網路方式進行,像是用Line傳送有性意味的文字或圖像,以及在辦公室觀看不雅影片,甚至偷拍同事等,都屬於職場性騷擾,而此類數位網路職場性騷擾,去年共有156件申訴案,且下半年的案件量比上半年翻倍,顯見有增加趨勢。
環保署惡狼李健育 藉權勢對4女職員伸狼爪!法官延押理由曝光

環保署惡狼李健育 藉權勢對4女職員伸狼爪!法官延押理由曝光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前環保署督察總隊長李健育,遭控於2022、2023年間,藉權勢多次利用公務、出差機會,對女性職員實施性侵害,去年遭監察院彈劾,檢方聲請羈押獲准,全案經台中地檢署偵結,認李男涉對4女犯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及利用權勢猥褻等10罪,今年6月依法起訴,移審法院繼續羈押3月後,法官認為李男仍有反覆實施、勾串證人之虞,裁定第一次延長羈押2月。
最美圖書館拍不雅片!女網紅和男友遭搜索約談 她穿這樣現身警局

最美圖書館拍不雅片!女網紅和男友遭搜索約談 她穿這樣現身警局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吳姓女子去年與劉姓男友在圖書館拍攝親密影片並貼上網路,近日網友認出拍攝地點在號稱「最美圖書館」的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警方昨晚傳喚吳女及劉男到案說明,吳女穿灰色上衣、白短裙,成為注目焦點。警方表示,全案調查後,依違反《刑法》第234條公然猥褻罪,將吳、劉2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台大婦產科3狼醫1在逃 剩下2名性騷、性侵犯下場曝光

台大婦產科3狼醫1在逃 剩下2名性騷、性侵犯下場曝光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近日公告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有多次性騷擾前科的前台大醫院婦產部名醫陳思原處停業3個月,並於一年內接受20學分的繼續教育;前台大醫院婦產科住院醫師黃信穎,則因在急診時以「測試性反應」為由性侵女病患,遭廢止執業執照一年,並於一年內接受30學分的繼續教育。
3女深夜公園聊天嚇壞!驚見噁男自瀆 急蒐證他竟更興奮

3女深夜公園聊天嚇壞!驚見噁男自瀆 急蒐證他竟更興奮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大學剛畢業的男子,昨天凌晨在三重大都會公園,看到3名妙齡女子在聊天,竟在3女身後脫褲做出自瀆動作。3女被噁男舉動嚇到,拿起手機拍攝蒐證,不料噁男不但沒馬上離開,還等到洩慾後才逃離。轄區警方獲報循線逮捕噁男,他辯稱「突然想這麼做」,警詢後依公然猥褻罪嫌函送法辦;另依性騷擾防治法函請新北市會局裁處。
最美圖書館成不雅片場景!警出手追拍攝者 調監視畫面清查

最美圖書館成不雅片場景!警出手追拍攝者 調監視畫面清查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位於亞灣區,周圍都是豪宅,號稱「最美圖書館」的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竟成為不雅影片拍攝場所!近日網路流傳一部影片,內容是一名年輕女子在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內撫摸自己的身體,甚至與一名偷拍她裙底影像的男子進入廁所,錄製親密行為的畫面。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表示,對此行為予以最嚴正譴責。
反覆蛙跳、學長姐霸凌!民團揭體育班困境 過量訓練、辱罵體罰

反覆蛙跳、學長姐霸凌!民團揭體育班困境 過量訓練、辱罵體罰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台師大女足強迫抽血案震驚社會,對於學生運動員的困境,教團今(6)日公布對於多位曾為體育班學生的訪談結果,點出學生運動員普遍面臨過量訓練、被迫犧牲學習時間,以及教練的身心暴力、辱罵與不合理體罰,甚至性騷或性侵,就連生涯規劃與多元發展可能性也被限縮。具體情況包含反覆蛙跳導致「膝蓋壞了」、教練默許學長姐霸凌等。
血淚片|來台被逼賣淫做到喪命!她日接7人僅獲百元酬勞 惡夫妻落網起訴

血淚片|來台被逼賣淫做到喪命!她日接7人僅獲百元酬勞 惡夫妻落網起訴

【記者林志青/台北報導】29歲印尼女子去年誤信臉書廣告,以為來台從事SPA工作或卡拉OK陪唱,可輕鬆賺大錢,最後被迫賣淫,每天接客7人,卻僅獲500元生活費,直到去年7月8日接客到一半突然心臟衰竭,尋芳客嚇到報警送醫,印尼女用手機傳訊求救最終仍不治。移民署獲報展開調查,今年5月逮10人,台北地檢署昨起訴8人,負責人夫妻檔求刑6年,其他共犯求刑2年。
人妻鼓勵丈夫考進台積電!他竟出軌女同事還染病 她驚收主管提醒訊息心碎了

人妻鼓勵丈夫考進台積電!他竟出軌女同事還染病 她驚收主管提醒訊息心碎了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新竹一名在台積電任職的工程師,和妻子結婚12年,去年卻向法院訴請離婚,主張妻子從2023年起,不斷懷疑他和其他女性有染、在他的座車裝設GPS、甚至打給他的主管質問,還不時辱罵他「性病王」、「道德淪喪、外遇、雜交」等言論,近乎精神虐待,請求法院判准離婚。妻子則反駁,丈夫轉職台積電後因頻繁雜交染性病,疑出軌女同事,她收到丈夫主管傳訊提醒才驚知遭丈夫背叛,沒想到雙方談離婚期間,丈夫竟對她施暴,導致她處於恐懼,她也無意和對方維持婚姻,請求法院判准離婚。 法院審理後,根據人妻提出的訊息、婚戒訂購單、驗傷單等證據,認定人夫與配偶以外之人發生性行為,對婚姻破綻有可歸責性,無權請求離婚,至於人妻對婚姻破裂無可歸責性,有權請求離婚,因此判准雙方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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