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運將高架橋趕醉客下車 他躺路中央遭4車輾斃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台64高架道路昨天凌晨發生死亡車禍!多元計程車司機林男疑與乘客溫男爆發口角,盛怒之下將趕乘客下車,乘客帶著醉意橫躺高架道路上,隨後遭4輛汽車輾過,警、消到場檢視乘客已明顯死亡。警方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嫌將4車駕駛及運將移送法辦,運將還另被依《道路交通管制條例》開罰。
乘客被運將趕下車
據悉,死者溫男(25歲),昨天凌晨2時許帶著醉意,從北市興隆路二段搭乘林男(46歲)所駕駛的多元計程車準備返回板橋住處。未料,車輛行經台64高架西行27.5公里處,溫男因醉言醉語又想要平躺,腳不慎踢到駕駛座,惹怒林姓運將,雙方爆發口角,運將盛怒之下,將車輛臨停路肩,要求溫男趕快下車,旋即開車離去。
乘客慘遭4車輾斃
林男開車離去不久,心想不對勁,打電話通知110稍早情勢,請警方派員前往查看,豈料,溫男下車後橫躺在車道中央,慘遭後方4輛來車輾過,警消獲報派員趕抵,檢視溫男已明顯死亡無須送醫。
4車和運將都被過失致死罪送辦
警方表示,事故4車駕駛(陳男、邱男、魏男、檢男)及運將林男沒有酒駕,車上皆未查獲違禁品。警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嫌移將5車駕駛移送法辦;另外林姓運將任意拒載乘客、高架道路臨停,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8款、第38條第2項製單舉發。
根據《道交條例》第33條第1項第8款,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可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第38條第2項規定,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者,可處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