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台64丟包案最新畫面曝!7車主到案釐清 4車輾過死者3車閃過
【記者林志青/新北報導】政大畢業、服替代役的溫姓男子(25歲),25日凌晨透過叫車平台bolt搭車返回新北板橋住處,行經台64高架道路時,因細故被林姓司機(46歲)趕下車,遭後方4車輾過喪命。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找到司機丟包乘客後,7輛行經車主。今晚最新畫面曝光,有車主行經案發地,見快車道有人躺在地上,隨即切換外車道,閃過死者;隨後可見另輛轎車打雙黃燈在路肩臨停。警方證實,7車中頭尾2車輾過死者,公布畫面為第3車。
死者下車7車經過 警找7人還原案發經過
據悉,25日凌晨2時19分,溫男被司機趕下車,不久發生車禍事故,警方根據台64高架道路監視器,過濾當時經過現場7車,今天終於找齊7車車主,釐清案發當時先後順序。
第3車主上傳監視器影像 肇事第2車路邊臨停
據瞭解,第1、第2、第6及第7車都有輾過死者,其餘3車都有及時閃避,至於公布畫面的則是第3車的車主,畫面中打雙黃燈在路肩臨停的則是第2車。
台64線遭趕下車 司機稱雙方爆口角
據了解,溫男是政大畢業,目前於鐵警局服替代役,即將於2月退伍。他本月25日與友人搭上林姓男子(46歲)所駕駛的多元計程車返家,途中行經北市興隆路二段,友人先下車,車輛續開往溫男板橋長江路住處,約莫凌晨2時許,計程車行經台64高架西行27.5公里處,溫男突遭林姓運將趕下車,遭4車輾過身亡。
據了解,林姓司機於溫男下車不久後打110報案,向警方稱溫男因在車上因喝醉踢踹椅背、被他趕下車,雙方爆發口角,他因此將車輛停靠路肩,溫男開門走下車,他下車查看發現溫男躺臥在內側車道,連忙將車輛開離並報案,警方到場發現溫男已遭輾斃。
行車紀錄器打臉司機說詞 溫男全程靜默
林姓運將被移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諭令5萬元交保,另外4名輾過溫男的駕駛,也均以5萬元交保。
不過警方調閱林姓運將車輛和相關行車記錄器持續追查,發現當天25日凌晨2時7分,溫男友人從北市興隆二段下車後,車輛開到事發地點,全程約10分鐘,沿途司機和溫男沒有對話、吵架聲音,約莫凌晨2時14分,也就是案發前5分鐘,車經台64高架西行27.5公里前,行車紀錄器錄下運將大罵溫男「先生請不要踢我椅背跟車門」、「你可以躺下,但不要踹」,接著怒要溫男下車,隨後就聽到兩聲關車門的聲音,凌晨2時19分,林男遭第一輛車子輾過、凌晨2時21分,又有3輛車連續輾過溫男。
由於溫男於案發前全程靜默,和運將說詞不同,檢察官認為林男另涉遺棄致死罪,27日再傳喚到案,加保15萬元。
家屬質疑:死者不喝酒
全案曝光後,一度傳出溫男搭車時酒醉,但家屬質疑,溫男平常不喝酒,「這些不實指控對我哥哥的傷害,不亞於四台車輾過的痛」。檢警27日會同法醫進行解剖,採集臟器及血液等組織,釐清死者體內有無酒精或藥物反應。
溫男就讀政大的昔日師長也紛紛發文緬懷溫男過往的認真、熱情和貼心,懷疑全案有隱情,呼籲追查真相,「不知道當時究竟車裡車外發生什麼狀況,真讓人太難受」。
丟包駕駛另有行政罰
對於案發過程,檢警將深入追查,至於林姓運將丟包溫男,不僅涉刑事責任,還因任意拒載乘客、高架道路臨停,另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8款、第38條第2項舉發開罰。
根據《道交條例》第33條第1項第8款,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可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第38條第2項規定,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者,可處600元到1200元罰鍰。
鐵路警察局揭溫男生活作息單純
鐵路警察局於事發後透露,溫男於2025年10月9日分發至鐵路警察局服役,服役期間,生活簡單、作息正常,預計於今年2月25日退役,近日積極準備工作面試,同梯役男獲悉溫男車禍亡,均備感不捨,局長也於第一時間親自慰問家屬,大隊全力協助家屬辦理後續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