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跳軌消失10天!台鐵人半夜搜救竟背罵名 立委攪和掀戰、動保司說話了
【記者陳怡文、許皓婷/台北報導】台鐵松山車站10/27驚傳貓咪跳下鐵軌後失蹤,遲遲無法尋回,飼主將矛頭指向台鐵,控現場指揮混亂、權責不清,網友也劍指台鐵動作慢,半夜沒事沒車只會推託不會尋找,稱「貓咪也是一條生命」,此事件也讓立委徐巧芯等人介入聯繫台鐵,但找貓一事引發台鐵內部人員炸鍋,除了半夜加班找貓還要背負罵名,怒轟「要不然明天停駛一天讓他找貓」、「貓比賴清德重要」,對此,台鐵強調,秉持同理心協助尋覓,飼主無違法進入路線情勢,員工凌晨幫找貓相關加班依實際差勤情況支付相關費用;農業部動保司則強調「法令上沒有業者必須救援協助的法定義務」,是在飼主身上有規範。
據悉,飼主10/27下午在松山火車站搭乘手扶梯時,貓籠意外從手扶梯上掉落,導致籠門打開,貓咪驚嚇後跳下鐵軌失蹤,後續透過監視器確認,貓咪失蹤後的數日內(10/28、10/30、10/31凌晨)仍頻繁出現在第二月台底部及鐵軌周邊。
由於貓咪遲遲無法尋回,飼主指控,台鐵現場指揮混亂與權責不清、動保處人力分配不合理,而包括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服務處黃主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詹為元與藍委徐巧芯幫忙協調。
為救貓還挨轟,台鐵曾回應,鐵道運輸安全為台鐵公司最高指導原則,為確保路線安全,每天末班列車行駛完畢後,半夜至清晨皆為公司執行路線維修、養護及運轉調度關鍵時段,因此誘捕作業需要配合相關單位安全確認後才能行動,並非只要列車停駛就能進行,實際執行可能只有凌晨3至4個小時。
該事件也引發台鐵內部人員炸鍋,痛批「這貓大概比賴清德還重要」、「要不然明天停駛一天讓他找貓」,也有民眾質疑,飼主「請問為什麼沒有顧好貓咪還反過頭來質疑台鐵無作為」?
詢問台鐵是否開罰飼主?員工炸鍋凌晨加班找,會給加班費嗎?類似事件的SOP是怎麼樣?還是根本沒有救貓的必要?是有徐巧芯等立委介入有被迫找貓的壓力嗎?
對此,台鐵公司說明,台鐵公司秉持「飼主因寵物走失所生的焦慮與不安」之同理心,在符合「鐵路法第57條:民眾不得擅自進入鐵路路線」規定前提下,協助飼主尋覓寵物蹤跡,飼主並未違法進入路線之情事。
至於員工凌晨協助找貓,相關同仁出勤、加班,均依《勞動基準法》及公司勤惰管理規定辦理,依實際差勤情況支付相關費用。動物誤入鐵路路線,本公司會控評估情況,採取適宜之因應措施或調整行車方式。如有動物救援,臺鐵稟於同理心在確認行車安全無虞前提下,儘力協助處理。
本事件發生後社會各界都十分關心,台鐵公司感謝各單位,在兼顧安全與動物保護的前提下,共同尋求妥適之協助方式。
台北市動物救援隊代理隊長陳瑞濱表示,本處最近一次搜救為昨(11/5)日晚間23時,會同臺鐵人員於月臺待命及分派工作、講解注意事項,現場準備誘捕籠8具、捕貓網2支、貓罐頭、貓飼料、貓肉泥,並由飼主及民間救援人員攜帶14個誘捕籠。
陳瑞濱說明,月臺通道全面斷電後,由臺鐵人員帶領動保處人員分別從臺北車站往松山車站沿路巡查,及從松山車站往南港車站沿路巡查,放置誘捕籠,但沿路皆未發現貓身影,也無聽到貓叫聲,並於凌晨4時收回誘捕籠尚無法捕獲。
台北市動保處表示,因貓生性膽怯怕生,加上鐵道線路有高壓電,飼主無法下至月臺,以使用誘捕籠誘捕為較安全之方式,目前已與臺鐵協同放置8具誘捕籠於月臺下持續誘捕。
農業部動保司司長江文全表示,動保法中沒有規範大眾運輸或是公眾場合業者要盡到找尋的責任,只有規範寵物出入公眾場所必須要成年人伴同,且使用籠箱或牽繩管理好,所以是在飼主上有規範,「法令上沒有業者必須救援協助的法定義務」,若民眾要求調取監視器就要回歸各業者機關的規定,因涉及個資部分,就如馬路上的監視器,可不可以調取還是要回到該主管機關的規定,這點法規沒有一致性。
即便業者承諾一些行為,就是兩造私權,當失信、沒有完全達到,會是私權的約束,公權力無法介入;動保法仍是回到飼主責任,沒有管理好所照顧飼養的動物。至於飼主未在大眾運輸空間管理好自家貓咪,是否會被開罰?江強調,還是要看有沒有故意的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