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控檢察官林俊言「押人取供」6罪狀!怒批:一群人幹的 北檢檢察長也中槍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將於3月26日宣判,他今早9時許現身法務部,具狀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請求評鑑偵辦京華城案的檢察官林俊言、負責監督的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北檢檢察長王俊力3人,建議檢評會將3人送交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予以免職。柯文哲列舉林俊言向法官騙搜索票濫權搜索、不正訊問等6大違失,受訪怒批:「這不是一個人幹的,是一群人幹的。」並沉痛說司法不該成為政治工具,更不能成為打壓反對黨的手段。
柯文哲示警司法危機
柯文哲今早在法務部前受訪,開宗明義直指司法是國家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應該被人民信任,司法唯一的目的是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不可以是政治工具,更不可以是執政者打擊反對黨的工具,司法應該遵守程序正義,應該是以證據為基礎,而不是用編故事的方法來定罪,但是現在台灣的司法已經出現破口,人民面對的是整個司法正當性的危機。
他接著指出,檢察官是國家司法的執行者,是公權力的展現,檢察官若違法,不只是個人行為的爭議,更是國家機關的問題,若違法不只是個人問題,而是集團性的縱容,那麼人民將對整個司法失去信任,若偵辦案件不是依賴證據,而是騙票搜索、押人取供、不正訊問、偽造筆錄、威脅恐嚇證人、勾結媒體淪為政治打手,那麼司法的正當性已經根本動搖。
痛斥檢察官「騙票搜索」
柯文哲表示,檢方偵辦京華城案,騙票搜索他家、他的辦公室、民眾黨中央黨部、甚至助理的家,承辦檢察官林俊言偵辦京華城案之前,就已經在2024年5月6日去函監察院調取資料,監察院一開始就向內政部詢問給予容積獎勵的辦法和處理原則,原本內政部表示「容積獎勵條件可以於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或都市計畫細部計畫中明定,所以京華城並不存在違背法令疑慮」,但林俊言還是指示廉政署捏造事實、曲解法令向北院聲請搜索票,隱匿對他有利的證據,讓北院誤發搜索票來搜索他的住處、辦公室及民眾黨中央黨部,再從中找資料羅織罪名、入人於罪。
怒批法務部長放任北檢洩密
柯文哲憤怒說:「我被羈押禁見一年,在過程當中,台北地檢署高調洩密給特定媒體,完全看不到檢察官倫理規範和偵查不公開原則,法務部長鄭銘謙放任北檢,一手隱匿對被告有利之證據,一手洩漏資料給特定媒體做假新聞,然後說他們完全查不到洩密者,讓台灣司法的社會信任度完全破產。」
林俊言等檢察官被點名 「一群人幹的」
他點名時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言、郭建鈺、姜長志、唐仲慶等人,透過否定、誤導、脅迫和提供虛假資訊給證人或被告,讓他們在長期羈押或誤導下,說出檢察官要的證詞,「林俊言甚至可以公然說謊,他說他去醫院是視察,其實是突襲偵訊,趁沈慶京生病住院,威脅要抽他銀根、斷他生路,威脅他咬柯文哲,中華民國的檢察官可以這樣幹嗎?更重要的是,這不是一個人幹的,是一群人幹的」。
控檢察官押人取供 威逼被告認罪
柯文哲表示,他一開始被羈押的時候,常常一大早被強行押解出庭,到出庭前一分鐘才叫他在傳票上簽名,後來因為同房室友告知,他才知道原來檢察官不可以沒有傳票就強行押解出庭,這已經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他抗議之後,檢方才事先給他傳票,但是後來卻用這個當作延長羈押他的理由,林俊言於2024年10月25日向台北地院聲請延長羈押他的時候,竟然在聲請書寫下:「柯文哲抗拒到庭接受偵查審判。」、「對司法毫不尊重。」、「不無逃亡之虞。」故意抹黑他。
柯指出,京華城案檢察官傳喚證人多達200多⼈,規模前所未見,只要講的不合檢察官之意,就反覆傳訊、疲勞偵訊,「反正你受不了就會認罪」,連對京華城在媒體發表不同意見的專家,例如新北市經發局前長施威全,居然也收到傳票,要他到案說明,這是民進黨執政下的綠色恐怖。
他接著指控林俊言前後2次以訊問為目的,前往台北醫院就訊沈慶京,且刻意在律師不在場狀況下突襲,有人證指證歷歷,林俊言竟然還可以公然說謊,讓北檢發出2次錯誤新聞稿,「請問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檢察長王俊力,你們是監督不周?還是根本就是你們授意?」
柯文哲表示,京華城案當中,多名公務員被追殺、迫害,主持都委會的時任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說他沒有違法,但是檢察官說他有罪,所以他認罪;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認為自己沒有違法,但是「思慮不周」而認罪,因為檢察官威脅她「如果你覺得可以呼嚨過去的話,我們就來試看看」,林俊言還罵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上次要給你臉你不要臉。」甚至在黃景茂始終否認違法狀況下,偽造筆錄寫成:「我明知違法仍推(審議案)進去。」這是偽造文書,「請問江貞諭主任檢察官、王俊力檢察長,你們是監督不周,還是就是你們指使的?」
另外,柯文哲指出京華城案被告朱亞虎、李文宗、陳俊源等人這些只是因為合法的政治獻金,就被威脅、被羈押,並點名「一再汙衊我太太陳佩琪用ATM洗錢,卻不敢交出筆錄的姜長志、黃琬珺檢察官…請問江貞諭主任檢察官、王俊⼒檢察長,針對這麼多檢察官的違法行為,你們完全不阻止,你們到底是監督不周?還是根本就是你們在指揮?」、「是什麼樣的理由,要讓你們集體偏離正當法律程序來對付我,到底是為什麼?」
要為彭振聲妻子討公道
柯強調,他今天申請評鑑,不是為他個人,「在沒有證據之下,我被羈押一年不見天日,我可以忍耐,但是我要為無辜被牽連的人討回公平正義,我要為彭振聲的太太討回公平正義,如果檢察官評鑑不敢究責、如果可以用編故事取代證據、如果特定媒體可以取代法庭,那麼受害的不會只是柯文哲,而是每一位國民」。
最後,柯文哲說他申請評鑑,是要求台灣的司法反省改進,要求司法回到正軌,要求司法可以被人民信任,「司法不該成為政治工具,更不能成為打壓反對黨的手段,如果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不敢處理這種明顯的違法行為,台灣的民主也將跟著喪失」。
柯文哲發言後,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由檢察事務官陳姿伶出來接受評鑑申請狀,柯文哲離開時,前來聲援的數十名小草高喊:「司法要正義,小草挺柯P。」
律師列舉林俊言6大違失
遞交評鑑申請狀之前,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說明請求評鑑的主要理由是林俊言檢察官以捏造事實、騙票方式騙取搜索票濫行搜索、長期洩密、圖利特定媒體、濫行傳訊無關人士、未先行送達傳票即任意提訊被告、面對外界質疑時仍持續誆騙襄閱主任檢察官為他非法視察⾏為背書,進而戕害北檢機關聲譽,另以不當言詞訊問彭振聲、邵琇珮、黃景茂、朱亞虎、陳佩琪等人,偽造黃景茂偵訊筆錄,違重違反法定程序,傷害國人對檢察體系信任等6大違失,違反《法官法》所列侵越權限、行為不檢、違反偵查不公開等辦案程序規定及職務規定,另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均重大,有移付懲戒必要。
林俊言被沈慶京控違失 檢評會決議「職務監督」
林俊言原為北檢檢察官,他2024年12月偵結起訴京華城案後,於2025年8月升任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京華城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先前向檢評會請求評鑑林俊言,指控林俊言有不當訊問等違失,檢評會依據相關事證,認為林俊言並無脅迫或利誘沈慶京認罪,但有3項缺失,包括2024年10月11日在醫院訊問前,先與沈慶京長時間談話超過2小時;同月14日到醫院視察時,談及沈慶京所涉案情事項,內容與視察無關;同月18日於北檢偵查庭開庭前,為確認沈慶京手術後身心狀況,先單獨與沈見面,卻談及案情相關事項,且指示法警不要讓沈的律師得知單獨見面之事。
不過,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為這些缺失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但情節輕微,未達需要送懲戒的程度,今年2月決議評鑑不成立,但應接受「職務監督」,移請職務監督權人(新北地檢署檢察長)對林俊言作適當處分。
什麼是「職務監督」
一名資深檢察官指出,檢察官接受「職務監督」,是指檢察長對所屬檢察官在辦案程序、工作紀律及倫理規範上的監督管理,屬於行政權範疇,確保檢察官妥適執行職務,依《法官法》規定,被決議職務監督的林俊言檢察官,經過新北地檢署職務評鑑委員會會審議後,檢察長關於職務上事項,得發命令促使林俊言注意;若有廢弛職務、侵越權限或行為不檢情形,可加以警告。
( 文章出版 03/03 13:10 影音更新 03/03 14: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