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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易莎聊天收抱怨紙條「大家都在念書」!她怒回嗆:這是咖啡廳 律師這樣說

有網友在路易莎聊天被制止。取自FB@路易莎粉專 zoomin
有網友在路易莎聊天被制止。取自FB@路易莎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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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一名女大生跟同學在路易莎咖啡研究數學題順便聊天,不料收到另名女子遞來紙條,用鉛筆寫著:「不好意思,我聽見你持續大聲說話,大家都在念書,可能影響做事,希望您也可以安靜做你的事。」女學生氣炸在紙條上用紅筆寫:「這是咖啡廳,想要安靜唸書可以去圖書館。」並拍攝紙條貼在《爆料公社》請網友公評。

回嗆:咖啡廳不是讀書空間

這名女大生貼文寫道:「今天在路易莎講話收到一張紙條:『讓我安靜』。小姐…請你搞清楚,路易莎是咖啡廳,不是圖書館,要安靜的空間,請你去圖書館,不要沒搞清楚就教訓別人哦,還大聲地跟我說我影響到妳,What the hell?(什麼鬼)。」

女大生表示,她自己是路易莎、星巴克讀書派,因為在家很容易分心,所以喜歡在咖啡廳,不過她認為在路易莎讀書聽到聊天的聲音,本來就很正常,如果真的很需要安靜,可以自己帶降噪耳機,或者就乾脆去圖書館,「我覺得咖啡廳可以讀書,但不能要求他人安靜,畢竟是咖啡廳,不是讀書空間,要讀書可以、要聊天講話也可以」。

女大生:咖啡廳讀書不應剝奪他人輕鬆權利

她還寫道:「我是大學四年很常在路易莎讀書的人,我很喜歡在圖書館唸書,不過在圖書館唸書唸得很厭倦的時候,我會想要換環境,因為咖啡廳的氣氛相對於圖書館輕鬆許多,還可以吃東西。」但她認為咖啡廳本來就是提供大家吃東西、喝咖啡、聊天的地方,就算現在咖啡廳讀書風氣盛行,也不能夠剝奪原本在咖啡廳放輕鬆的人的權利。

女大生強調,她認為一切還是要尊重店家的立場,如果沒有規定,不能因為私人因素就情勒任何人。

女大生在路易莎咖啡聊天,收到用鉛筆寫的抱怨紙條請她安靜,她回嗆用紅筆寫「這是咖啡廳」。取自FB@爆料公社 zoomin
女大生在路易莎咖啡聊天,收到用鉛筆寫的抱怨紙條請她安靜,她回嗆用紅筆寫「這是咖啡廳」。取自FB@爆料公社

網友:咖啡館本來就是打屁聊天的地方

此事引發網友熱議,多數支持女大生的觀點,有網友直言:「咖啡館本來就是打屁聊天的地方。」、「那是人家的營業場所,不是你讀書的地方,要讀書請回家去讀,或去圖書館慢慢讀。」、「讀書是你的事,去K書中心繳學費鐘點費,咖啡館賣咖啡不需要安靜。」

網友抱怨咖啡廳位子被讀書的佔滿

也有網友抱怨在咖啡廳讀書的人:「早就想幹譙這件事了,害我們這些真的要進去消費用餐聊天的,全被這些讀書的佔到都沒位置坐,要念書麻煩去圖書館好嗎?」、「「要享受白噪音才去咖啡廳讀書,受不了的人請回家或去圖書館。」

女大生在路易莎咖啡聊天,收到用鉛筆寫的抱怨紙條請她安靜,她回嗆用紅筆寫「這是咖啡廳」。取自FB@爆料公社 zoomin
女大生在路易莎咖啡聊天,收到用鉛筆寫的抱怨紙條請她安靜,她回嗆用紅筆寫「這是咖啡廳」。取自FB@爆料公社

音量影響他人或店家營業 可罰1萬元以下

對於消費者在咖啡廳聊天是否干擾讀書者的爭議,律師林育杉指出,咖啡店不是圖書館,客人聊天、講電話,本來就是一般可接受的情形,但如果講電話、聊天變成大聲吼叫、開擴音、情緒性咆哮,已經明顯影響其他客人或店家營業,而且店員勸了還不聽,就可能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的喧鬧或製造噪音問題,可處1萬元以下罰鍰。

被店家請離仍不走 涉及刑責

另外,林育杉認為店家有權維持店內秩序,如果客人嚴重干擾他人,店家可以請他離開;若店家已經明確要求離場,客人還賴著不走,情節嚴重時,也可能涉及刑法第306條「受要求離開卻仍留滯」,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所以重點不是「咖啡店能不能聊天」,而是有沒有吵到超過一般人可以忍受的程度,以及被勸阻後有沒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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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易莎 # 咖啡廳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