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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男險遭撞怒亮刀!這下不只涉恐嚇 騎微電車少做2事警開罰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三峽區陳姓男子昨天傍晚沒戴安全帽,騎乘未掛牌微型二輪電動車上路,騎經介壽路險遭車輛追撞,陳男暴怒攔車掏出藍波刀恐嚇,汽車駕駛黃男急道歉,陳男負氣騎車離去。警方獲報循線於今天凌晨逮捕陳男,查扣藍波刀帶回查辦,警詢後依恐嚇罪嫌送辦,還發現他未戴安全帽、未掛牌騎微電車上路,將依《道交條例》開罰。

騎士攔車亮刀觸法
據了解,陳姓男子昨天傍晚5時許,騎乘一輛微型二輪電動機車,沿著新北市三峽區介壽路直行,途中騎經介壽路三段233-5號前,黃男開車從一旁道路駛出,險些追撞陳男,氣得陳男衝上前攔下,從口袋掏出一把藍波刀欲理論。駕駛黃男搖下車窗頻頻致歉,陳男這才負氣離去。

警方依法查辦 違規部分依法開罰
黃男報案後,三峽分局表示,經獲報檢視報案人行車紀錄器畫面,確認陳男亮刀已涉及《刑法》恐嚇罪嫌,今日凌晨循線將陳約談到案,警詢後依恐嚇罪嫌法移送法辦;另陳男騎乘電動二輪車未懸掛號牌、未配戴安全帽,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第73條4項開單舉發,最高併處3900元罰鍰。

去年11月29日未掛牌上路要開罰
2022年11月30日,「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為電動自行車)」正式納管,所有車主須內2024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否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之規定,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得開處1200以上3600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同時新法規實施後,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規定,違反者將處最高54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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