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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男捷運車廂喝飲料!台男勸阻被比中指 怒掏美工刀嚇壞乘客

社會 突發現場 突發現場
2025/09/17 18:58
曾伯愷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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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一名澳洲籍D姓男子,今天下午在北捷車廂內喝東西,柯姓男子看見趨前勸阻,不料,D姓男子比中指回敬,柯男不爽,從包內掏出一把美工刀作勢恐嚇,其他乘客見狀按鈴通知站務人員,待車廂停靠三和國中站,由保全將柯男及澳洲男子請下車,交由警方處理,後續將依《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將柯男送辦,另依《大眾捷運法》對兩人裁罰。

澳洲男子捷運車廂內喝飲料,台男勸阻不成爆衝突。翻攝畫面 zoomin
澳洲男子捷運車廂內喝飲料,台男勸阻不成爆衝突。翻攝畫面

澳洲男捷運車廂喝飲料 台男勸阻無用

據了解,澳洲籍D姓男子(41歲)今天下午3時許,搭乘捷運中和新蘆線往蘆洲方向,途中車廂行經徐匯中學站至三和國中站區間,D姓男子突然喝起飲料,一旁柯男(41歲)見狀立即趨前勸阻。

警方到場協處。翻攝畫面 zoomin
警方到場協處。翻攝畫面

台男拿美工刀恐嚇

孰料,D姓男子朝著柯男比中指回敬,引起柯男不爽,雙方爆發口角。過程中柯男從包內掏出一把美工刀恐嚇,其他乘客驚見嚇壞,趕緊按下車廂內警鈴,告知車內站務人員。直到車廂開抵三和國中站,由保全將兩人帶離下車,交由警方帶回。

警方在三和國中站帶回兩男偵詢。翻攝畫面 zoomin
警方在三和國中站帶回兩男偵詢。翻攝畫面

警方表示,目前已將兩人帶回派出所釐清,後續將依《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移送柯男法辦。

另柯男在車廂內亮刀部分,則依《大眾捷運法》50條之1第1項第1款裁罰1萬罰鍰;至於D男喝水部分,則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1項9款之規定,旅客於捷運禁止飲食區內吃東西、喝飲料、嚼食口香糖或檳榔,裁處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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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男子持美工刀恐嚇澳洲男,被帶回法辦。翻攝畫面 zoomin
台籍男子持美工刀恐嚇澳洲男,被帶回法辦。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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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 # 美工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