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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癌切除器官可領勞保失能給付 勞動部:免等6個月、5年內請領

勞工若因癌症等傷病切除器官,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者,出院後無須等待6個月治療觀察期,即可申請勞保失能給付。林林攝 zoomin
勞工若因癌症等傷病切除器官,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者,出院後無須等待6個月治療觀察期,即可申請勞保失能給付。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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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癌症長年蟬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部分患者甚至必須切除器官。勞動部表示,勞工若因癌症等傷病切除器官,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者,出院後無須等待6個月治療觀察期,即可申請勞保失能給付,減輕醫療及生活負擔。

本文大綱

器官切除免等半年 出院即領勞保

勞動部指出,勞工在勞保加保有效期間,若因癌症或其他傷病切除胃、胰、脾、腎、子宮、卵巢、乳腺等器官,由於器官切除後,身體缺損狀態已經確定,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中的「器質性失能」項目,因此手術出院後,無須等待6個月治療觀察期,即可請醫院開具「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向勞保局申請失能給付。

勞動部舉例,勞工李小姐因罹患胃癌,於今年9月1日接受胃臟切除手術,並於9月10日出院,由於「胃全切除」屬於出院時症狀已固定的器質性失能,因此不必等待6個月治療期,出院即可請醫院開具失能診斷書,向勞保局申請給付。

 

勞工在勞保加保有效期間,因癌症或其他傷病切除器官,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中的「器質性失能」項目。陳卓邦攝 zoomin
勞工在勞保加保有效期間,因癌症或其他傷病切除器官,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中的「器質性失能」項目。陳卓邦攝

出院起5年內要提出申請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若勞工日後因癌症復發、轉移,導致失能程度加重並影響工作能力,可在最後一次手術滿6個月後,再次申請失能程度加重後的勞保失能給付。

勞動部提醒,胸腹部臟器切除可於手術出院當日診斷失能,符合請領規定的勞工,應於出院起5年內提出申請,以免超過請求權時效,無法領取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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