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吳思瑤罷免連署「暖身」補選?學姐黃瀞瑩揭任務 苦主勸賴苡任1事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民進黨北市三連霸立委吳思瑤遭藍軍發起罷免,然行動因領銜人更換不成,進退兩難,罷方「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將提行政訴訟,民眾黨士林北投區議員「學姐」黃瀞瑩今上街幫罷方衝連署書,被媒體問及若補選,考慮出來挑戰立委嗎?她表示,這不是現在要思考的問題,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任務,她的任務就是繼續收連署書,把反對吳思瑤的聲音收集起來讓吳聽到。

吳思瑤罷免案將於6月7日連署截止,賴苡任今率團隊到北投市場掃街,繼續收連署書,而民眾黨公職也至新北投捷運站外擺攤衝連署份數。
黃瀞瑩表示,到截止日還有一個禮拜,大家會持續收件,不管是在她的服務處或者各角落,相信會持續收到更多的連署書,再努力衝高連署數字。媒體詢問,北投士林立委若進入補選,有考慮出戰嗎?她說,這不是現在要思考、討論的問題,現在應該思考的是把連署書的份數衝高,每一份連署書都代表一個反對吳思瑤的聲音,這個聲音應該要被吳思瑤聽到。
黃瀞瑩指,作為在地的民意代表,在這場很長的戰役裡,現在應該做的事情是繼續收連署書,收集反對吳思瑤的民意,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任務,她的任務就是把這些聲音收集起來,讓吳思瑤聽到。

吳思瑤罷免案領銜人張克晉前陣子閃電宣布退出,罷方啟動「鮭魚回郵」計畫拼更換領銜人,計畫失敗,召集人賴賴苡任將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主張二階連署書應由連署人送件,不應限制於「單一領銜人」。
中選會則舉出選罷法規範,強調無論是罷免提議、提議送件、罷免連署、連署送件、補提送件等等,依法即由領銜人或其受託人為之。
賴苡任今天指出,以中選會的立場,會說是依法行政,根據《選罷法》第80條第3項,載明必須要由領銜人才可以去送件,該項同樣也是訴訟的爭點,他認為,第一、第二階段表格的設計不同,又或是領銜人做為第一階段提議人,提議人又不能成為第二階段連署人情況下,其實領銜人並不是第二階段連署人,「何以代表有更大民意的連署人去送件?」

賴苡任說,希望周二開庭能直球對決,中選會能派出主委李進勇當然最好,而既然是首次在台灣選舉史上,罷免案當中行政法院受理暫時處分,如果當天可以聽庭,他也邀請吳思瑤親自到現場聽取訴求。
對於賴苡任的邀請,吳思瑤今回應「當然不會去啊,立法院非常的忙」,她的工作是黨團幹事長、認真的立委,不需要隨著「賴先生」一再透過罷免炒作聲量、每天在搏版面。
吳思瑤強調,這段時間所發起的罷免,不論是罷藍罷綠,適用的都是同一套法律《選罷法》,沒有人例外,她語重心長說,身為有志於投入政治工作的任何人,都應當服從國家的法律,法治是國家的底線,每一個人都要有基本的法治精神。
吳說,作為政壇前輩,她想給賴苡任一些建議,想要投入服務公眾事務,年輕世代應當一步一腳印,從深耕基層、認識在地、真誠服務地方及人民開始,而不是透過政治操作去搏個人的版面、短期炒作知名度。
吳思瑤表示,自己很努力培育很多投入政治工作的民主新生代,她的團隊就有五位參選縣市議員成功當選的,團隊的子弟兵都是同樣的信念從基層開始腳踏實地,而不是透過任何政治攻防去快速累積聲量,年輕人有志投入公眾事務,卻採取這種炒短線甚至是負面的手法,來成就自己,真的非常可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