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云董座9刀砍死技術長!認錯痛哭家屬拒原諒 判決出爐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雲云科技董事長曾志新認為技術長梁男以匿名帳號貼文批評公司、分化內部還抹黑他,2025年3月7日於梁男提出離職當天,在公司會議室持刀猛刺梁男9刀奪命後,自傷獲救。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審,檢方主張曾男霸凌梁男還「背後捅刀」害命,依殺人罪求處無期徒刑;曾男當庭泣不成聲懺悔道歉請求輕判,並透過律師主張梁男才是長期的網路貼文的霸凌者,且曾男願賠償名下雲云股票及現金200萬元,已與梁男家屬達成和解,請求合議庭判處曾男10年徒刑。北院今下午判決曾志新無期徒刑。
曾志新聞判決結果喪氣閉眼
曾志新聽到自己被判無期徒刑,坐在被告席上垂頭喪氣,閉著眼睛聽審判長說明判決理由。
曾志新隨後被法警上銬押解上囚車,《知新聞》記者問他「會上訴嗎」,但他未回應。
梁男遺孀也和親友出庭聆判,聽判後哭紅眼離去,但不願受訪。
死者妻哭求判曾志新死刑
本案28日開庭時,梁男妻子哭求合議庭判曾志新「最嚴厲之刑」,梁男的84歲父親表示希望判曾志新無期徒刑,家屬的委任律師則說:「死刑2字很沉重,但我要替家屬說。」意指請求合議庭判曾志新死刑。
檢方批曾志新「背後捅刀」無悔意
公訴檢察官指出梁姓技術長在雲云科技工作5年,後期對於公司狀況,曾努力與曾志新溝通,卻被架空羞辱,痛苦憂鬱就診,最後只好放棄,提出辭呈,且於離職前夕為了好聚好散,寫了很多建議及祝福給曾男,並稱「如果你有需要,歡迎隨時找我」,也表示願意撤下先前的貼文,沒想到曾志新在會議室「背後捅刀」結束梁男的生命,還辯稱殺人動機是梁男當時以表情動作羞辱他,顯無悔意。
曾男「抄心經」寄存證信函道歉 家屬拒原諒原因曝
檢察官表示,雖然曾志新已與梁男家屬達成民事和解,但家屬不願原諒曾男,因為曾志新於案發後談到被害人時,仍憤怒、怪罪梁男,甚至他曾透過律師發存證信函給家屬「證明自己有道歉」,曾男曾說自己在看守所有抄心經迴向給梁男、有悔意,但梁男其實是基督徒。
智商134 「最嚴重霸凌」遭求無期徒刑
檢察官強調,「職場不是刑場」,此案為最嚴重的職場霸凌,醫師證稱曾志新智商高達134,100人中只輸1人,他的殺人動機及相關情境不符合情堪憫恕等減刑事由,「自尊心不是霸凌藉口,更不是殺人理由」,因此檢方向合議庭求處曾志新無期徒刑。
辯「憤怒一瞬間」 因受羞辱打壓崩潰
曾志新的律師主張,不能因為曾男的「憤怒一瞬間」,就否定他長期的善良,曾男畢業於台大化工系,創設雲云科技研發智慧寶寶攝影機,曾獲總統表揚,他扛著公司「巨石」前行,卻因為職場挫敗、屢受匿名帳號羞辱、打壓以及自己的心理疾病而崩潰,壓力疊加到臨界點,被壓力壓垮。
不認霸凌辯「正常管理」
律師強調,死者梁男被檢察官形塑為「遭霸凌的員工」,但梁男實際上是技術長,檢方將曾志新的「正常管理」誤導為「霸凌」,但梁男的匿名貼文不是單純抱怨,而是長期網路霸凌,他長期揭露公司內部運作、對曾男及家庭嘲諷,還引發員工間不信任與分化,造成供應商信心動搖,投資人、股東及董事也出現疑慮。
抄心經強調悔意 否認預謀殺人
律師還指出,曾志新抄寫心經迴向給梁男,雖有疏失,但不是精心算計,而是「不完美卻真實的悔意表達」,至於曾男在案發前買刀,是因為他當下情緒混亂、是要輕生,即便有同歸於盡念頭,但他沒有下決心,行兇後隨即說「我今天一定要死」,顯示心理混亂與自毀傾向,只是瞬間失控而不是冷靜算計,「管理部屬不等於霸凌,買刀不等於預謀殺人」。
賠股票+200萬求輕判10年徒刑
律師請合議庭審酌曾志新沒有前科,且已與梁男家屬達成和解,條件是以曾男名下全部雲云科技股票、市值約3900萬元,加上妻子奔走借貸湊到的200萬元現金賠償,請求合議庭判處曾志新10年徒刑。
自認罪該萬死 求法官給自新機會
曾志新於辯論終結前作最後陳述,他泣訴自己罪無可赦、罪該萬死,但請求法官給他一次改過自新機會,讓他去彌補、修復造成的傷害。
隔空喊話母親與妻子
曾男還對母親喊話:「對不起,讓妳有個殺人犯兒子,我犯了大錯,妳還是願意接納我,接下來有很長一段時間不在妳身邊,妳要好好保重自己,我會在監獄裡好好表現、爭取假釋,回來作一個孝順的孩子。」
他另對妻子傾吐心聲:「我最愛的老婆,妳有個殺人犯老公,我知道妳很矛盾,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對不起,妳背起所有債務及公司爛帳,幫我照顧父母,謝謝妳願意跟我重新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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