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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云董座9刀砍死技術長!國民法官判無期理由出爐 他聽判反應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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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雲云科技董事長曾志新認為技術長梁男以匿名帳號貼文批評公司、分化內部還抹黑他,2025年3月7日於梁男辦理離職當天,在公司會議室持刀猛刺梁男9刀奪命後,自傷獲救。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審,檢方主張曾男霸凌梁男還「背後捅刀」害命,依殺人罪求處無期徒刑;曾男當庭泣不成聲懺悔道歉請求輕判,並透過律師主張梁男才是長期的網路貼文的霸凌者,且曾男願賠償名下雲云股票及現金200萬元,已與梁男家屬達成和解,請求合議庭判處曾男10年徒刑。北院今下午判決曾志新無期徒刑。

雲云科技公司董座曾志新(圖)持刀殺死技術長梁男,被提解出庭聽判。丁牧群攝 zoomin
雲云科技公司董座曾志新(圖)持刀殺死技術長梁男,被提解出庭聽判。丁牧群攝

片面猜忌技術長匿名貼文 買主廚刀藏公司

判決指出,曾志新是雲云科技公司負責人及執行長,被害人梁男為雲云公司技術長。2人因工作理念不同,屢生摩擦、嫌隙,且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間,社群媒體「Threads」有多則貼文提及或抱怨雲云公司內部管理及人員、員工離職等緣由,曾志新片面認定與梁男有關,因而萌生殺害意念,2025年2月26日,曾男購買主廚刀1把,放在辦公室櫃子中。

會議室從背後捅9刀 技術長不治身亡

同年3月6日,曾男在雲云公司內部「SLACK」通訊軟體群組,看見梁男張貼評論公司經營的文章萬言書,又得知梁男將於隔天(7日)離職,基於殺人犯意,於7日中午將主廚刀放進背心左胸口袋內,同日下午4時許,梁男與雲云公司人資長盧男,在公司會議室內辦理交接離職事宜,曾志新穿上藏有主廚刀的背心,前往會議室與梁男、盧男會面,當盧男與梁男商議撤回文章萬言書時,曾男假藉離開會議室,走到梁男背後趁他坐在椅子上無從防備,持主廚刀朝梁男頭、背、頸部等部位猛刺至少9刀。

盧男見狀立即上前制止、疾聲呼救,曾男持主廚刀自殘,其他員工聞聲進會議室合力制止曾男並卸除刀具,梁男雖被送往醫院急救,因肩頸部多處銳器穿刺傷、左上肺葉穿刺傷及多處肌肉損傷,導致大量出血,同日下午5時許死亡。

梁男移動躲刀 曾志新繼續攻擊

國民法官法庭認定曾志新僅因自身猜忌心態,單方面將事端起因歸咎於梁男,未予查證或尋求其他合法途徑解決紛爭,任性解決梁男生命,2人為多年專業合作共事的工作夥伴,曾男卻利用梁男對他的信任,在辦理離職交接,在會議室內趁其不備,從背後偷襲猛刺多刀,當時梁男移動位置欲保命、盧男也出手制止及阻擋曾男攻擊時,曾男仍有繼續持刀攻擊舉動。

依據梁男傷勢位置分布、數量及深淺程度,合議庭認為曾志新下手力道不輕,手段殘忍,讓梁男在過程中遭受相當大的痛苦,對梁男遺族、公司員工及全體社會形成永難彌平憾事,犯罪情節嚴重,應處死刑之外最嚴重處罰。

達成和解未獲減刑

合議庭認為曾志新因適應障礙症合併焦慮與憂鬱情緒而行兇,案發後坦承犯行,具有勞動意願及能力等有利量刑的因素,以及曾男雖具社會復歸可能性,但對於未來生活有現實感不足或過度正向預期,且51歲的曾男人格特質較難改變,無法排除他未來面對困境時,可能再作出與本案相同決定。

另外,合議庭認為被害家屬雖與曾志新成立調解,但出於「不願訟累」態度,並未原諒曾男,和解之事不能視為對曾男量刑的有利認定,綜合以上考量,今判曾志新無期徒刑,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雲云科技公司董座曾志新(圖)持刀殺死技術長梁男。資料照。丁牧群攝 zoomin
雲云科技公司董座曾志新(圖)持刀殺死技術長梁男。資料照。丁牧群攝

曾志新聞判決結果喪氣閉眼

曾志新聽到自己被判無期徒刑,坐在被告席上垂頭喪氣,閉著眼睛聽審判長說明判決理由。

曾志新隨後被法警上銬押解上囚車,《知新聞》記者問他「會上訴嗎」,但他未回應。

梁男遺孀也和親友出庭聆判,聽判後哭紅眼離去,但不願受訪。

死者妻哭求判曾志新死刑

本案28日開庭時,梁男妻子哭求合議庭判曾志新「最嚴厲之刑」,梁男的84歲父親表示希望判曾志新無期徒刑,家屬的委任律師則說:「死刑2字很沉重,但我要替家屬說。」意指請求合議庭判曾志新死刑。

檢方批曾志新「背後捅刀」無悔意

公訴檢察官指出梁姓技術長在雲云科技工作5年,後期對於公司狀況,曾努力與曾志新溝通,卻被架空羞辱,痛苦憂鬱就診,最後只好放棄,提出辭呈,且於離職前夕為了好聚好散,寫了很多建議及祝福給曾男,並稱「如果你有需要,歡迎隨時找我」,也表示願意撤下先前的貼文,沒想到曾志新在會議室「背後捅刀」結束梁男的生命,還辯稱殺人動機是梁男當時以表情動作羞辱他,顯無悔意。

曾男「抄心經」寄存證信函道歉 家屬拒原諒原因曝

檢察官表示,雖然曾志新已與梁男家屬達成民事和解,但家屬不願原諒曾男,因為曾志新於案發後談到被害人時,仍憤怒、怪罪梁男,甚至他曾透過律師發存證信函給家屬「證明自己有道歉」,曾男曾說自己在看守所有抄心經迴向給梁男、有悔意,但梁男其實是基督徒。

雲云科技公司董座曾志新(左二)砍死梁姓技術長(左一)。取自梁男個人部落格 zoomin
雲云科技公司董座曾志新(左二)砍死梁姓技術長(左一)。取自梁男個人部落格

智商134 「最嚴重霸凌」遭求無期徒刑

檢察官強調,「職場不是刑場」,此案為最嚴重的職場霸凌,醫師證稱曾志新智商高達134,100人中只輸1人,他的殺人動機及相關情境不符合情堪憫恕等減刑事由,「自尊心不是霸凌藉口,更不是殺人理由」,因此檢方向合議庭求處曾志新無期徒刑。

辯「憤怒一瞬間」 因受羞辱打壓崩潰

曾志新的律師主張,不能因為曾男的「憤怒一瞬間」,就否定他長期的善良,曾男畢業於台大化工系,創設雲云科技研發智慧寶寶攝影機,曾獲總統表揚,他扛著公司「巨石」前行,卻因為職場挫敗、屢受匿名帳號羞辱、打壓以及自己的心理疾病而崩潰,壓力疊加到臨界點,被壓力壓垮。

不認霸凌辯「正常管理」

律師強調,死者梁男被檢察官形塑為「遭霸凌的員工」,但梁男實際上是技術長,檢方將曾志新的「正常管理」誤導為「霸凌」,但梁男的匿名貼文不是單純抱怨,而是長期網路霸凌,他長期揭露公司內部運作、對曾男及家庭嘲諷,還引發員工間不信任與分化,造成供應商信心動搖,投資人、股東及董事也出現疑慮。

曾志新到賣場買刀預謀犯案。翻攝畫面 zoomin
曾志新到賣場買刀預謀犯案。翻攝畫面

抄心經強調悔意 否認預謀殺人

律師還指出,曾志新抄寫心經迴向給梁男,雖有疏失,但不是精心算計,而是「不完美卻真實的悔意表達」,至於曾男在案發前買刀,是因為他當下情緒混亂、是要輕生,即便有同歸於盡念頭,但他沒有下決心,行兇後隨即說「我今天一定要死」,顯示心理混亂與自毀傾向,只是瞬間失控而不是冷靜算計,「管理部屬不等於霸凌,買刀不等於預謀殺人」。

賠股票+200萬求輕判10年徒刑

律師請合議庭審酌曾志新沒有前科,且已與梁男家屬達成和解,條件是以曾男名下全部雲云科技股票、市值約3900萬元,加上妻子奔走借貸湊到的200萬元現金賠償,請求合議庭判處曾志新10年徒刑。

自認罪該萬死 求法官給自新機會

曾志新於辯論終結前作最後陳述,他泣訴自己罪無可赦、罪該萬死,但請求法官給他一次改過自新機會,讓他去彌補、修復造成的傷害。

隔空喊話母親與妻子

曾男還對母親喊話:「對不起,讓妳有個殺人犯兒子,我犯了大錯,妳還是願意接納我,接下來有很長一段時間不在妳身邊,妳要好好保重自己,我會在監獄裡好好表現、爭取假釋,回來作一個孝順的孩子。」

他另對妻子傾吐心聲:「我最愛的老婆,妳有個殺人犯老公,我知道妳很矛盾,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對不起,妳背起所有債務及公司爛帳,幫我照顧父母,謝謝妳願意跟我重新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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