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繼承特留分走入歷史
《民法》1223條原規定,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的特留分,皆為其應繼分1/2;祖父母、兄弟姐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
立法院今三讀修正《民法》第1223條,刪除兄弟姐妹特留分規定。配偶、直系血親、父母、祖父母等對象的特留分維持。
2類人快立遺囑
律師蘇家宏在臉書提醒,刪除《民法》第1223條規範「兄弟姊妹特留分」條文,影響最大的就是單身族和頂客族。單身族只要寫遺囑,就可以不讓特定手足繼承,特別是有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手足,單身族可以完全掌握自己遺產的分配,透過遺囑把遺產分給所愛的家人。
頂客族也是一樣,只要寫遺囑,就可以把財產全部給太太或先生。蘇家宏進一步提醒,頂客族特別要注意的是最後活著的人遺囑怎麼寫,寫錯了兄弟姊妹仍可能繼承到他的遺產。
例如頂客族的太太不想要把遺產分給手足,只想留給配偶,但她的遺囑內容只有寫「我要把我名下所有財產給先生(配偶)」幾個字,如果先生比太太早走,太太走的時候先生已經不在,因此,這份遺囑就沒有辦法把太太的遺產交給先生,太太的兄弟姊妹就會依照法定繼承的身份繼承太太遺產。
沒寫遺囑 兄弟姊妹仍能繼承
蘇家宏提醒,立法院雖三讀刪除《民法》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但並非指兄弟姊妹的第三順位繼承人身份,也就是說如果單身族或頂客族沒有寫遺囑,兄弟姊妹仍能繼承你的財產。
修法後必知4件事
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提醒,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被正式修法刪掉,該知道的事,包括「以後只有配偶、子女(其實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祖父母有特留分」、「如果真的不想讓兄弟姊妹繼承的話,記得立遺囑」、「修法等公告6個月後才生效,而且法律不溯及既往」,他並提醒「手足之情很珍貴,不要為了錢而犧牲手足之情。」
吳宗憲揭修法初衷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明去年10月提出修法的初衷,不是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是希望把「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這個最基本的權利,還給每一個人。
吳宗憲認為,每個家庭都有外人不了解的家庭故事,也許是因為多年沒有往來,也可能實務上更多紛爭。一個人辛苦一生累積的財產,應該有權決定最後要留給誰。血緣值得珍惜,但不能凌駕最後的自由意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