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4內鬼工程師判決出爐!東京威力科創和解護國神山 吐1.5億換緩刑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積電(2330)前工程師陳力銘2022年跳槽半導體設備商東京威力科創後,找前同事協助竊取翻拍台積電2奈米及14奈米以下先進製程國家核心技術機密,高檢署查出陳力銘及台積電3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陳韋傑涉案,將3人和陳力銘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陳力銘2案被求刑14年、7年,合計21年,其餘3工程師求刑7到9年,另外, 東京威力時任主管盧怡尹涉滅證也遭起訴求刑1年,東京威力公司被依《營業秘密法》等罪起訴2次,檢方各求處罰金1.2億元、2500萬元,合計1.45億元。智慧財產商業法院併案審理後,今判陳力銘10年、吳秉駿3年、戈一平2年、陳韋傑6年,盧怡尹10月、緩刑3年,東京威力科創罰金1.5億,獲緩刑3年,條件是需支付台積電1億、公庫5000萬。可上訴。
案發後遭羈押至今的陳力銘、陳韋傑,今天上午被提訊出庭聽判,陳韋傑雙手上銬被法警帶入法庭,面對媒體拍攝一路低頭,陳力銘則刻意別過頭躲避拍攝。
陳力銘5次犯案手法 時間地點曝
判決認定,陳力銘共計5度竊密,首次為請託吳秉駿2023年8月於台積電新竹廠區外部會議室,使用公務筆電開啟營業秘密,陳力銘再使用手機翻拍;2024年5月,於新竹一間日式串燒居酒屋,由廖姓工程師開啟公務電郵附件,再由陳力銘使用手機翻拍。不過廖姓工程師台積電並未提告。
第3次為2025年2月,吳秉駿於住處使用公務筆電遠端連線開啟檔案,供陳力銘以手機翻拍;第4次於戈一平住處,同樣開啟公務筆電遠端連線開啟檔案,讓陳力銘翻拍,這兩次遭竊的機密都屬國家核心技術機密,屬於國安營業秘密。
至於陳韋傑則於2024年5月至2025年6月於台積電台南封裝測試廠區犯案,他並無登入台積電資料庫權限,借用不知情同事的帳號密碼登入台積電的資料庫翻拍圖檔,再傳送給陳力銘,內容也屬國安營業秘密。
東京威力科創已和台積電達成和解
判決認定,東京威力公司未能善盡監督受雇人的企業社會責任,且依據東京威力對陳力銘的工作績效考核資料,明確記載「善用既有客戶資源取得有價值的資訊協助專案判斷」、「能蒐集到客戶與競業資訊,公司內部不易取得之訊息」等評語,可知東京威力公司明知陳力銘可能利用舊識情誼非法蒐集不易取得的台積電內部資訊,侵害台積電公司營業秘密。
不過審酌東京威力公司認罪,且積極配合檢察官偵查及台積電公司內部調查,盡力降低本案對於台積電公司、半導體產業國際競爭力及國家經濟安全所生危害,並與母公司皆與台積電公司達成和解,除同意支付相當金額外,另積極檢討並建立防止措施的具體作為,因此判處罰金1.5億元,同時給予緩刑,緩刑條件是要於判決確定起的1年內,支付台積電1億、繳交公庫5000萬元。
陳力銘道歉獲台積電接受 陳韋傑未獲諒解
至於陳力銘,合議庭審酌他為求個人工作表現犯案,造成台積電公司營業秘密可能外流危險,並危及產業國際競爭力與國家經濟安全,但審酌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東京威力公司屬於其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的在臺服務公司,並非其競爭對手,且調查確認陳力銘蒐集的營業秘密均未洩漏給東京威力公司及其母公司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株式會社以外的第三方,且犯後充分配合協助調查,台積電也接受他的道歉,加上他5次犯行中,主動供出陳韋傑,此部分宣告免刑,其餘4次分判1年6月到3年6月不等,應執行10年徒刑。
至於戈一平判2年、吳秉駿3年、陳韋傑則因竊取的營業祕密屬於14埃米製程的機密資訊,是台積電製程從「奈米」邁入「埃米」的先進技術節點,且僅坦承客觀事實,未獲台積電諒解,因此判6年。
台積電資安監控系統揪出3內鬼
全案源於台積電內部的資訊安全監控系統察覺異狀,發現有員工在非必要情況下,頻繁且規律登入內網,觀看2奈米機密圖表,且這些員工將每次登入時間控制在3分鐘內就登出,試圖避免觸發系統的長時間存取警示。
台積電對可疑員工監控、約談後,2025年7月向台灣高等檢察署提告,檢調與國安人員隨即兵分多路大規模搜索,查扣相關硬碟與資料,將吳秉駿、戈一平、陳力銘3人羈押禁見獲准。
第一波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3人
高檢署2025年8月依違反《國安法》等罪起訴吳秉駿等3人,起訴指出,陳力銘曾擔任台積電12廠的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到台積電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公司行銷部門任職,陳力銘為替東京威力公司爭取成為台積電先進製程更多站點設備供應商,多次找仍在台積電擔任工程師的吳秉駿、戈一平協助,利用昔日同事情誼,央請他們提供業務上可接觸到的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檔案或營業秘密,供陳男拍攝重製後,以利東京威力公司檢討改善蝕刻機台表現,爭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蝕刻站點供應量產機台的資格。
高檢署對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分別求刑14年、9年、7年。
追加起訴東京威力科創
檢調深入追查發現,東京威力科創也涉違反《營業秘密法》、《國家安全法》等法人刑責共計4罪,2025年12月向法院追加起訴,分別求處罰金4000萬元、800萬、4000萬元、4000萬元,建請定應執行刑1億2千萬元。
14奈米以下製程也遭竊密
檢調還查出陳力銘不只找吳秉駿、戈一平提供台積電2奈米晶片製程等機密,另找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請陳韋傑提供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的營業秘密資料,2025年11月搜索約談陳韋傑,將他聲押禁見獲准。
不只如此,陳力銘等人犯行曝光後,東京威力科創的女主管盧怡尹,將陳力銘上傳的檔案刪除,涉嫌滅證。
第二波起訴陳力銘、陳韋傑等人
高檢署今年年1月針對14奈米竊密部分,依《國安法》等罪追加起訴陳力銘,考量他供出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也是共犯,助檢調順利查獲,求刑7年;陳韋傑未完全坦承犯行,態度欠佳,起訴求刑8年8月。
至於東京威力科創女主管盧怡尹(案發後已離職),涉嫌在案發後緊急刪除陳力銘上傳的台積電機密檔案,妨害刑事案件調查,且盧女犯後否認犯行,今年1月遭起訴求處1年徒刑;東京威力科創則因配合調查,提供檢察官要求的相關事證,高檢署依《營業秘密法》等罪起訴求處罰金2500萬元。
吳秉駿、戈一平已交保
本案4名內鬼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陳力銘、陳韋傑,先後遭羈押禁見,其中吳秉駿、戈一平2人已認罪,智財商業法院今年2月裁准各以300萬、2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並須配戴電子腳鐶、每天持個案手機自拍報到。
目前陳力銘、陳韋傑2人仍遭羈押禁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