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提案修《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條文,要求將水面型等光電設置納入母法審查範圍,大幅加嚴審查、管制太陽光電設置的相關法規,預計下午進行協商表決,包括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中華民國再生能源商業同業公會、GESA綠能暨永續發展聯盟-太陽光電委員會、中華民國太陽光電暨儲能品質安全協會、中華民國商業總會能源產業推動委員會等,今發表聯合聲明。
修法跨及環境、地方發展與國家能源規劃
7大公會表示,此次修法跨及環境、地方發展與國家能源規劃,不宜在資訊不足下匆促表決。公聽會可讓各界在陽光下討論,提升政策品質並避免事後爭議。7大公會指出,若門檻設計過低、程序過嚴,將使綠電開發全面減速,進而影響RE100履約、供電穩定與半導體供應鏈布局,再生能源不足將提高企業營運風險,削弱投資意願,對台灣經濟造成長期衝擊。
7大公會強調先溝通、再修法
7大公會指出,產業界支持強化環境保護,也願意與環團、專家及政府共同研議環境敏感區域管理與審查制度的科學化調整。透過公開對話形成共識,才能打造兼顧環境永續、綠電供給與國家競爭力的治理架構。
7大公會強調,先溝通,再修法。公開討論,方能找出台灣最好的解方,唯有在公開、透明的程序中凝聚社會共識,台灣才能同時守護環境,也確保能源轉型與經濟發展並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