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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台糖首曝退貨關鍵!311號油槽BaP超標14.7 拒收原因竟是「自訂契約」

針對外界質疑台糖涉及事先知情中聯油脂超標事件,台糖公司強調原料或大豆沙拉油商品自今年起已檢驗32件,皆符合檢驗標準、且苯駢芘(Bap)低於標準2ppb,台糖油品絕對沒有問題。取自官網 zoomin
針對外界質疑台糖涉及事先知情中聯油脂超標事件,台糖公司強調原料或大豆沙拉油商品自今年起已檢驗32件,皆符合檢驗標準、且苯駢芘(Bap)低於標準2ppb,台糖油品絕對沒有問題。取自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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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台糖公司今年5月驗出中聯油脂311號油槽粗油苯駢芘(BaP)14.7ppb後依契約拒收,但是否延遲通報主管機關引發議論。高雄市衛生局說,台糖退貨主因是雙方採購契約自訂BaP驗收標準,而非食安法規範。台糖今天也對《知新聞》證實,粗油本身沒有BaP法定標準,公司在採購契約中自訂BaP須低於2ppb,311號油槽因檢驗值14.7ppb不符契約規範而退貨,與《食安法》標準無關。

本文大綱

台糖澄清:粗油退貨依契約標準

高市衛生局表示,台糖拒收中聯油脂311號油槽粗油,主要依據是雙方採購契約所約定的BaP驗收標準,而非食安法對食用油成品的管理規範。由於粗油尚未進入精煉製程,台糖是依契約約定辦理驗收及退貨。

台糖砂糖事業部副執行長顏姓發言人今天受訪時表示,台糖採購的是粗油,不是食用油成品,粗油並沒有BaP法定標準,因此外界認為台糖是依《食安法》標準退貨,並非事實。

延遲通報爭議未歇 法律見解持續交鋒

顏姓發言人表示,台糖基於品質管理,比照食用油成品標準,在與供應商簽訂的採購契約中,自訂粗油BaP驗收標準須低於2ppb。此次中聯油脂311號油槽粗油檢出14.7ppb,因不符合契約規範,因此依約拒收退貨。

顏姓發言人說,台糖履約過程均依契約把關,進貨前都會到供應商端封槽採樣,送交第三方公證單位SGS檢驗,待檢驗結果符合契約標準後,才准許供應商交付油品。

不過,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法律規定的是食品「有危害之虞」即應通報,而非「危害已經證實」才通報,認為通報屬法律明定義務,相關爭議仍待主管機關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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