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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死豐原一家五口!「李團長」判11年再遭延押 原因曝光

李惠雯債務纏身,竟設下「龐氏騙局」,害豐原王家五口喪命,台中地院裁定第三次延押2個月。民眾提供 zoomin
李惠雯債務纏身,竟設下「龐氏騙局」,害豐原王家五口喪命,台中地院裁定第三次延押2個月。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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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震驚全國的台中豐原王姓一家五口命案,被控以黃金投資、團購事業為名設下龐氏騙局,並涉嫌恐嚇逼債的主嫌、綽號「李團長」的45歲女子李惠雯,一審遭台中地方法院依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詐欺取財、詐欺得利及恐嚇取財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由於李女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台中地院審酌其所犯重罪、未來仍可能上訴,且曾於偵查期間藉故拖延調查,有逃亡之虞,裁定自6月14日起第三次延長羈押2個月。

主嫌一審判11年 恐畏罪逃亡

台中地院裁定指出,李惠雯因涉嫌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以及刑法詐欺、恐嚇取財、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等罪嫌,於2025年11月14日起遭羈押禁見,後續分別於2026年2月及4月兩度裁准延長羈押。

法院表示,本案已於今年5月20日宣判,李惠雯被認定犯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詐欺取財、詐欺得利及恐嚇取財等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1年,足認犯罪嫌疑重大,雖然案件已經一審宣判,但仍有上訴可能,被告可以預見若將來判決確定,將面臨相當刑責。

豐原王姓一家五口因陷入李惠雯設下的「龐氏騙局」而喪命。謝志忠提供 zoomin
豐原王姓一家五口因陷入李惠雯設下的「龐氏騙局」而喪命。謝志忠提供

合議庭指出,李女在偵查期間曾以「需打針治療身體不適」等理由迴避、拖延檢警調查,顯示有規避司法追訴情形,足認具有逃亡風險。考量其涉犯非法吸金、詐欺及恐嚇取財等犯行,對社會造成危害程度非輕,經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行使、社會公共利益與被告人身自由後,認為持續羈押仍屬必要,若改以交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較輕微手段,尚不足以確保未來審判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因此裁定自6月14日起第三次延長羈押2個月。

豐原王姓一家五口因陷入李女設下的龐氏騙局,命喪租屋處。資料照。王煌忠攝 zoomin
豐原王姓一家五口因陷入李女設下的龐氏騙局,命喪租屋處。資料照。王煌忠攝

李女假借黃金投資吸金 害豐原五口債務滾雪球逼債釀悲劇

根據檢警調查,李惠雯因經營團購事業失利、積欠龐大債務,自2024年至2025年間對外誆稱擁有上億名團購會員,可透過「代刷黃金套利避稅」獲取高額利潤,陸續吸收包括豐原王家在內共12名被害人投資。

檢方查出,李女實際上採取典型「龐氏騙局」手法,以新投資人的資金支付舊投資人的獲利與紅利,營造穩定獲利假象,累計詐得金額高達1536萬5003元,其中王家母女即投入高達752萬元。

起訴指出,王家人去年6月察覺投資異常,決定停止投入資金後,李惠雯竟以違約為由,要求支付高達530萬元違約金,並透過通訊軟體頻繁傳送恐嚇訊息,聲稱哥哥患有精神疾病,「精神病的人殺人也不會有罪」,甚至揚言要「重新裝潢你公司」,並傳送自殘影片施壓。

檢方指出,王家父親為保護家人免受騷擾,被迫將住家設定抵押,向當鋪借款200萬元,其中176萬元立即被李女取走。王家長期承受沉重債務與精神壓力,最終一家五口走上絕路,王母生前更曾向親友透露「到死都在還錢」。

李女傳給王家人簡訊,恐嚇意味濃厚。民眾提供 zoomin
李女傳給王家人簡訊,恐嚇意味濃厚。民眾提供

檢方偵辦期間,李惠雯不僅否認犯行,還試圖隱匿資金流向、影響證人供述,甚至將責任推給已過世的被害人,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過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李惠雯態度出現轉變,當庭坦承犯行並表示認罪。台中地院審酌其犯罪情節、造成被害人財產及家庭重大損害等因素後,依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詐欺取財、詐欺得利及恐嚇取財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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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豐原五口命案 # 李惠雯 # 龐氏騙局 # 延長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