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女兒參加活動 手機卻遺落計程車
台中市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巡佐陳照園、警員黃祥豪16日下午在所內值勤時,一名神色焦急的曾姓女子帶著4歲女兒前來報案表示,當天從大里區搭乘計程車前往台中火車站附近購物中心參加活動,正準備進入館內時,才驚覺手機不見蹤影,回想後研判應是遺留在稍早搭乘的計程車上。
由於手機內存放重要資料及聯絡資訊,曾女一時不知如何處理,只能帶著女兒前往派出所尋求警方協助,希望能盡快找回失物。
警一通電話找到線索 原來被乘客誤拿
警方了解情況後,立即協助撥打遺失手機,電話接通後,接聽的卻是一名年長男子,原來老先生在曾女下車後搭乘同一輛計程車,下車時誤以為座位上的手機是自己遺落的物品,便順手帶走。直到接獲警方來電,老先生才發現手機並非自己所有,隨即表達願意歸還,雙方約定在距離派出所約1公里外的超商碰面交還手機。
天色漸暗又將下雨 暖警主動載送母女
由於當時適逢假日,曾女一時無法順利叫到計程車,加上天色逐漸昏暗,天空也開始出現降雨跡象,警方考量曾女獨自帶著年幼女兒,往返路程不便,決定主動伸出援手,協助載送母女前往約定地點。
抵達超商後,老先生已在現場等候,曾女順利取回失而復得的手機,懸著的一顆心終於放下,也頻頻向老先生及熱心協助的警方表達感謝。
女童暖心致謝 溫馨互動畫下句點
就在大人們確認手機無誤、彼此道謝之際,一旁的4歲小女孩似乎也感受到大家的善意,主動伸出小手,輕輕碰了碰老先生的手,用最純真的方式表達感謝,簡單卻真誠的舉動,讓原本因遺失手機而緊張不已的氣氛瞬間轉為溫馨,母女倆終於露出笑容,也為這場失物驚魂記畫下暖心句點。
下車前多確認 遺失物可即時求助
警方提醒,民眾搭乘計程車、大眾運輸工具或其他交通工具時,應隨時留意手機、錢包等隨身物品,下車前可再次檢查座位及周邊環境,避免因一時疏忽造成財物遺失。若不慎遺失物品,除可立即聯繫相關業者外,也可撥打110向警方求助,並透過警政署「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查詢相關資訊,提高失物尋回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