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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豬瘟|96.5公斤豬流向嘉義 縣府追肉品流向:全數賣出!恐被吃了

出版時間:2025/10/23 15:39
生活
台中市某養豬場檢出非洲豬瘟陽性,該場13日有28隻豬出貨流向市面,其中1頭出貨給嘉義縣某肉品加工業者,嘉義縣衛生局稽查發現,該豬隻經分切後販售市場攤販,已全數賣出。
(嘉義縣政府提供)中央社 zoomin
台中市某養豬場檢出非洲豬瘟陽性,該場13日有28隻豬出貨流向市面,其中1頭出貨給嘉義縣某肉品加工業者,嘉義縣衛生局稽查發現,該豬隻經分切後販售市場攤販,已全數賣出。 (嘉義縣政府提供)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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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盧麗蓮/綜合報導】台中梧棲區一家養豬場檢出非洲豬瘟陽性,13日有28隻豬已流向台中、彰化、嘉義3縣市,其中1頭出貨到嘉義縣,重量96.5公斤。嘉義縣衛生局表示,經調查肉品流向,肉品已全數賣出,推測可能都進了消費者的肚子。

1豬流進嘉義縣 已全數賣出

台中市農業局長張敬昌表示,有關10月13號案場送到大安肉品市場拍賣的28頭豬隻,其中23頭流入台中市、4頭彰化縣、1頭嘉義縣。流入彰化縣跟嘉義縣的部分,已發文到兩個縣政府,由他們來做流向查察。

嘉義縣衛生局今天表示,接獲通報後隨即啟動稽查作業,經查該豬隻經分切後販售市場攤販,已全數賣出。

 

嘉義縣衛生局稽查發現,該豬隻已全數賣出。嘉義縣衛生局提供 zoomin
嘉義縣衛生局稽查發現,該豬隻已全數賣出。嘉義縣衛生局提供

嘉義縣嚴查病死豬肉 違者最高罰2億

嘉義縣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衛生局將持續加強食品業者查核,嚴格要求業者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若食品業者刻意使用病、斃死豬肉,該等肉品本質上即屬變質物品,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故如以該等物品作為食品原料,屬於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所稱之「變質」或腐敗者,得依同法第44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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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膽戰心驚時刻」翁章梁:盼完全禁廚餘養豬

中央社報導,縣長翁章梁認為,對養豬農來講,豬是他們的財產,現在是膽戰心驚的時刻,嘉義縣已進行相關的疫調,並與養豬戶密切聯繫,進行全面消毒。他並提醒若養豬戶發現豬隻不明死亡、大量死亡,要立刻通報,在第一時阻絕向外擴散的危機。

翁章梁說,農業部宣布全國豬隻禁運禁宰5天、暫停廚餘養豬,縣府將加強稽查,但他認為防疫是長久計畫,希望完全禁止廚餘養豬。

 

翁章梁希望完全禁止廚餘養豬。林林攝 zoomin
翁章梁希望完全禁止廚餘養豬。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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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洲豬瘟 # 病豬 # 嘉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