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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公關割喉案|保護令申請前後高危險 婦團:別激怒、洩行蹤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夜店女公關遭恐怖情人割喉慘死,案發前2天才在社群平台透露拿到保護令,犯嫌聲稱女方散播貼文和言語令他無法承受才鑄下大錯。婦女團體表示,通常會提醒不要激怒加害者,尤其申請保護令是敏感時期,不要曝露行蹤,如果親密關係暴力評估有危險,安全計畫不只更換住所,工作暫時請休甚至換工作。

台北市一名27歲谷姓夜店女公關生前在社群平台threads貼出驗傷單及報案紀錄,揭露劉男曾打她7巴掌及掐脖子導致流鼻血、臉頰疼痛腫脹,表示「敢打我就去警局面對吧」,也曾貼出多張照片指控劉男將她的精品包包、服飾割爛,以及劉男奪命連環叩的手機截圖,命案發生前2天回覆網友「保護令下來囉!」
谷女回覆網友之所以沒有在社群上封鎖劉男,主因劉男會到工作場所堵他,造成同事困擾。劉男犯案後聲稱女方散播貼文與言語,令他精神沒辦法承受,才鑄下大錯。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表示,受害人去警察局報案或醫院驗傷,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縣市家防中心求助時,接案人員就會進行「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例如勒/掐脖子、悶臉部、按頭入水、開瓦斯、毆打小孩、拿刀槍或其他危險物品威脅恐嚇、曾揚言或威脅要殺掉你、曾說過「要死一起死」的話。
當評估分數大於5分就有點危險,10分代表非常危險,吳姿瑩說,如果有危險就跟當事人討論安全計畫,包括變更住所、工作暫時請假、改變上下班路線、有人陪同甚至換工作,否則只變更住所,其他不變還是容易被加害人掌握行蹤,所以需要連帶考量。
吳姿瑩表示,通常也會建議當事人避免激怒加害人,尤其保護令申請之後是比較敏感、危險時期,甚至已經知道對方正處於暴怒狀態就不宜火上加油,因為無法知道對方怎麼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