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師劉韋廷捲豪門爭產案!被控偽造文書 緩刑定讞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世都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洪火鐲2013年過世後,家族爆發經營權糾紛,名律師劉韋廷2013年受其中2名繼承人之託召開股東臨時會,卻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擅自行使未經遺產分割的80萬股權,計入臨時會出席數,改選董事、監察人,因此挨告偽造文書。劉韋廷一度獲判無罪,但上訴高院逆轉,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劉韋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另名律師王奕仁也遭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劉韋廷是中正大學法學院、法律研究所畢業、還有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台大EMBA資管組學歷,常上節目分析法律問題,也常在臉書粉專針砭時事,知名度不小。
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 不法行使股權
判決指出,洪火鐲2013年過世後,名下有80萬股份,繼承人為4名兒子,其中2子洪祺禎、洪祺祓委託劉韋廷規劃召開臨時股東會、製作通知書及相關事宜並列席,另指派王奕仁代理洪祺祓出席。
當天會議由洪祺禎擔任主席,並將未經另2名繼承人同意行使的80萬股權計入當天臨時會的出席股數,以達半數股東出席門檻,還將股權的董事、監察人選舉票數分配給洪祺祓、洪祺禎,讓兩人順利當選董事、監察人,劉韋廷並將結果向台北市商業處申請變更,因此遭其他繼承人提告涉犯偽造文書。
一度獲判無罪又逆轉
劉韋廷一度獲判無罪,但高院審理時,劉韋廷稱,世都公司已面臨無法正常繳納稅捐費用、帳戶遭凍結、不動產遭拍賣、無人代表公司與銀行續定租約的窘境,召開股東臨時會確有必要,且未損害世都股東和繼承人的權益。
雖劉韋廷強調是業務上正當行為,沒有違法,但法院認為,劉韋廷和王姓律師專長領域分別為公司股權爭奪、公司設立登記等,且告訴人先後頻頻提醒且強烈表示反對行使股權,無法認定是業務上正當行為。
法官審酌全案起因在於洪祺禎、洪祺祓欲爭奪世都公司經營權,參與甚深,同案被告洪祺禎雖擔任股東臨時會之主席,但若無具律師身分的劉韋廷、王奕仁分別於事前出謀劃策、沙盤推演、提供場地或代理股東出席,就無法召開股東臨時會因此就4被告的不法程度而言,劉韋廷、王奕仁應較洪祺禎、洪祺祓為高,且就貢獻程度來看,劉韋廷也較被告王奕仁為高。
另審酌世都股權爭奪案已和解落幕,判劉韋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王奕仁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洪祺禎、洪祺祓均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4人均給予緩刑2年。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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