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10度勘查校園隨機強擄高二女!廢墟鋪浴巾預謀性侵 檢起訴揭恐怖手法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台南4月發生1名高二女學生放學途中突遭陌生蔡姓男子勒住口鼻拖行,所幸路人見義勇為打退惡狼。檢警查出,42歲蔡嫌預謀犯案,竟提前在廢棄空屋鋪設浴巾、木板,隨機鎖定學生妹,企圖強盜、性侵。檢方依強盜及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起訴,今天將在押的蔡男移審法院並建請加重其刑。
預謀犯案!佈置廢墟、勘查超過10次
起訴書指出,42歲蔡男為澎湖人、沒有前科,在台南租屋擔任輪班工人。早在4月初就選定永康區忠孝路一處廢棄空屋當作犯案據點,不僅在地面鋪設浴巾,更在屋外草叢擺放木板、廢棄木門,大費周章,只為犯案逞私慾。
檢警調查,蔡嫌在案發前頻繁在校園周邊徘徊勘查至少10次。4月22日傍晚,蔡男刻意把機車停在遠處,步行約1公里,他看見穿著高中制服的被害少女獨自走在人行道,以事先噴灑酒精的口罩,猛力摀住少女口鼻,強行將人拖往廢墟草叢。
路人英勇阻止 惡狼變裝逃逸
千鈞一髮之際,所幸路人陳先生察覺異狀,抄起木棍上前喝斥、英勇打退惡狼。少女則從雙耳、眼臉到頸部皆有大片擦挫傷,受傷受驚之餘,仍機警拍下惡狼背影與特徵,成了破案關鍵之一。
蔡嫌眼見犯行敗露,倉皇逃回停機車處,換上預藏在機車置物箱內的乾淨衣物進行變裝,返回東區租屋處。隔天遭警方循線拘提到案,起出作案衣物、浴巾2條、毛巾3條等證物。
收押至今!起訴後移審地院
檢方指出,被告警詢時、偵查中均對犯行坦承不諱,與被害人、證人證述情節相符,足以勘定犯下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未遂等罪嫌,建請法官依《兒少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罪之規定,加重其刑。
檢方今天提解羈押中的被告併同卷證移請台南地方法院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