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苦茶油苯駢芘超標下架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今天接獲國際機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自主通報其販售之「台灣苦茶油(EXP:2027/12/25,規格:500毫升)」,檢出苯駢芘 2.6 μg/kg,超過標準:2.0 μg/kg,業者通報時已通知自有門市「江醫師健康舖子」將相關產品立即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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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瓶違規苦茶油 新北全數下架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經會同衛福部食藥署至現場稽查,這批由「源春製油廠」代工代料生產共780瓶,其中773瓶於其門市及官方網站販售。已要求該苦茶油全面下架,並確認轄內門市已完成下架作業。
問題苦茶油速停用 衛生局促退換
衛生局提醒民眾,若曾購買到該批苦茶油請立即暫停食用,衛生局已要求業者盡速從寬辦理退換貨事宜,以確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兩款超標苦茶油同源 已通報嘉義縣衛生局
關於國際機能食品「台灣苦茶油」與永豐餘生技的「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均由嘉義「源春製油廠」生產製造,新北市衛生局已通知嘉義縣衛生局進一步釐清。
食安疑慮產品未通報 最重罰300萬
衛生局再次呼籲,食品業者應即時主動通報疑慮產品資訊並預防性下架相關疑慮產品,並以保護消費者為優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倘經衛生機關查獲食品業者違反上述規定,未主動通報並辦理執行相關措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