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歲李昌鈺辭世願器捐!年齡非限制 癌症或嚴重感染才是禁忌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國際鑑識權威李昌鈺3月27日在美國家中安詳辭世,享壽87歲,生前表達除了眼睛將捐贈所有器官。器捐推廣中心董事長李明哲表示, 年紀並非器捐最主要的限制,重點在於器官功能是否良好,捐贈者是否患有嚴重感染症或處於「活動期」的癌症,這才是首要考量,若將帶有病菌或癌細胞的器官植入受贈者體內,風險極高,若血管或結構不佳也會考慮放棄。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董事長、雙和醫院院長李明哲說明,台灣目前對於器捐並沒有設定年齡上限,雖然年紀越大,相對應某些器官功能越差,甚至供應的血管如果有嚴重鈣化現象,不利於移植手術也會考慮放棄捐贈器官,但年齡並非能否成為捐贈者的唯一考量,重點還是在於是否有禁忌症或器官功能不良。
李明哲進一步表示,捐贈者是否患有嚴重的感染症或處於「活動期」的癌症,這才是首要考量,若將帶有病菌或癌細胞的器官植入受贈者體內,風險極高。
李明哲個人臨床經驗,最高齡器官捐贈者為85歲,他指出,台灣整體紀錄有接近90歲的捐贈者,現行法律分配捐贈器官的原則並未將年齡列為絕對限制,曾出現80歲腎臟配對給20歲年輕人的案例,但醫師仍會考量「年齡差距」,年輕受贈者需要器官使用年限較長,若年齡差距超過30歲,醫療團隊可能會考慮跳過該順位,配對給年齡較相近的下一順位。
李明哲解釋,這主要基於受贈者生命品質與是否需二次移植的長遠考量,院方通常不會主動告知捐贈者的詳細個資,但若年齡差距過大,會告知受贈者並尊重其意願。20年前捐贈者多為車禍腦死的年輕人,現在 50% 以上的捐贈者是因為疾病,如中風、心肌梗塞導致腦缺氧腦死,年齡層普遍提高。
早期曾因腦死判定困難而限制嬰兒捐贈器官,李明哲說,現在可透過小兒神經專家臨床評估,若符合條件亦可捐贈,年紀最小捐贈者有1歲以內。
李明哲表示,一位捐贈者平均可捐出8個器官造福8位器官衰竭者,同時能捐贈眼角膜、皮膚、骨骼等組織,可造福超過 75 位以上的受贈者。台灣捐贈器官風氣匱乏,只要有捐贈意願,年齡絕對不是限制,醫療團隊會透過專業評估與政府配對原則,盡力達成捐贈者遺愛人間的心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