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會員新制大縮水!強行上路引眾怒 消保官要求退費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Uber Eats於4月30日公告,自5月30日起調整「Uber One會員」訂閱方案,包括調高非餐點免外送費門檻、調降服務費折抵優惠及取消延遲補償機制,台北市法務局今(5/29)日指出,已邀集業者到府說明,並要求Uber Eats延長退款緩衝期、依原契約條件續用至訂閱期滿、研議其他補償措施及強化通知義務;消保官表示,業者5月26日回應同意提供至6月30日退款緩衝期,並承諾於5月30日前再次通知全體會員。

台北市消保官江靜昀今表示,台北市統計Uber eats 4月30日公告變更會員權益迄今,已受理6件消費者申訴,內如包括反映「App系統仍回覆表示民眾之Uber One 會員方案年訂閱制已超過7天的退款期限,因此無法協助退款。」、「向App客服反映要退款卻一直未獲回應」、「App找不到退訂的按鈕及無法順利聯繫客服」。
台北市法務局邀集業者到府說明,Uber Eats於會中說明,「Uber One會員」分為月訂閱制與年訂閱制。針對本次會員方案的福利全面限縮變動,月訂閱會員如不續訂,須於下期計費前48小時於App內取消,並無比例退費,權益可使用至當期結束。年訂閱會員則可於公告日起一個月內(至5月30日)申請終止並按剩餘天數比例退款。
法務局指出,早於111年即曾正式函促 Uber Eats 及 foodpanda 刪除「保留業者在訂閱期間修改優惠內容之權利」之霸王條款,並明確要求業者應消保法第19條,保障消費者於7日內解除契約之權利。當時 Uber Eats 表示已配合修正並承諾遵循相關規定。惟此次公告顯示業者仍於訂約期間內片面變更訂閱方案內容,法務局對此作法不予認同及表示遺憾。
法務局提出三點要求:一、請業者提供至少一個月延長緩衝期,供年訂閱會員申請按比例退款,並公開說明申請方式;第二、請業者研議處理措施:1、提供年訂閱會員選擇依原契約條件使用至期滿。2、提供終止訂閱者補償,及續用者加碼優惠。3、對未即時接獲通知而自動續訂者,提供彈性退費;三、強化會員通知義務,清楚說明方案變動與應對措施。

消保官表示,業者已於5月26日回應同意提供至6月30日的退款緩衝期,並承諾於5月30日前再次通知全體會員。然而,針對依原契約使用至期滿或補償、優惠方案,業者仍未提出具體規劃。法務局提醒消費者,如不同意新方案內容,應把握緩衝期內提出終止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
消保官呼籲外送平台業者,調整訂閱制服務內容,應尊重既有契約的履行,並充分體察消費者對服務穩定性的期待,若有調整,應於現有訂閱期屆滿後實施,並於事前清楚告知,讓消費者有充分時間了解與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