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話提高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 學生團體:底線1/8、目標1/5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大學法》已20年未修,各界期待修法,在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部分,日前大學端拋出,可漸進式增加為1/10至1/8。對此,學生團體今(27)日表示,校長們像是在菜市場殺價,1/8是底線,並應將1/5當作目標入法,才能保障學生有效參與。
近期多位立委提出《大學法》修法版本,提高校務會議的學生代表與未兼任行政主管的教師比例,以及學生代表參與校長遴選,是較為受矚目的內容。
全國大學校長會議1/22到1/23舉行,會中國立大學校院協會、國立科大校院協會、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及私立科大校院協進會共同提案,針對《大學法》修法提出意見,指出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應漸進式增加,可調整為1/10至1/8,另外,公立大學同意學生代表參與校長遴選,私校則認為,校長由董事會遴選並對其負責,應該讓各校自主決定是否讓學生參與遴選。
針對大學端對於《大學法》修法的意見,大學法改革陣線2.0、台灣學生聯合會、台灣學生自治學會以及台灣青年思潮協會,今天發出聲明表示,大學校長會議當中,校長們雖部分改革內容較保守,但也對學生會專章、強化師生參與、學制改革等持正面態度,樂見校長意見表達。
學生團體指出,針對學生倡議大學法提高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2022年立法院通過提高至1/5,四大協進會曾在教育部會議中達成共識,可接受提高至1/8,時隔4年,校長們像是在菜市場殺價,喊出的比例又變成1/10至1/8,如果照校長的新「喊價」,根本等於沒有修法,因為多數學校將可繼續維持1/10比例,更忽略部分學校早已進步至1/9以上。
學生團體強調,本次修法1/8是底線,並應將1/5當作目標入法,才能保障學生有效參與,校長勿再討價還價。
另外,在校長遴選納入師生代表方面,學生團體說,公私當然有別,也可以分流規範,事實上,目前草案也多設計公私不同比例、保留董事會最終圈選權,但私校不可以此為藉口完全排除師生參與。
學生團體強調,私校更常忽視師生權益,校長平常找不到人、董事會也愛理不理,才主張遴選過程中必須納入師生代表,確保校長重視師生意見,公私可以分流規範,但必須保障師生參與校長遴選,不讓私校成為法外之地、私校師生自生自滅。
最後,學生團體說,部分校長主張修法要踩煞車,但煞車至少已踩了四年,甚至更長,煞車應該是停下來聆聽各方意見ㄝ凝聚共識再往前,如果不能再發動,根本不叫煞車、而是車子拋錨、壞掉,支持教育部異中求同,依承諾在2月提出版本,讓改革可以漸進往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