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令是通靈的紙?」立委喊對家暴犯電子監控 衛福部允1個月內研商修法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近期發生多起剛核發保護令,被害者卻遭加害者殺害的悲劇,引發「保護令無效」質疑,藍委邱鎮軍更直言,「我們不能再依靠這張會通靈的紙」;更有多位立委在質詢時提到,應參考國外作法,針對家暴加害者施以電子監控,衛福部長邱泰源回應,會在考慮安全、隱私、技術的情況下,1個月內與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等單位開會研商修法事宜。

各地方法院今年上半年發逾1.5萬張保護令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就「因應近期多起社會重大事件,檢討家庭暴力防治法民事保護令制度及執行缺失,強化保護令之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鍾宗霖說,被害人或其他有聲請權人在家庭暴力行為發生後,得向法院聲請核發通常、暫時或緊急保護令。統計各地方法院於2025年1月至6月間,通常、暫時及緊急保護令的新收件數分別為1萬901件、5502件及214件,終結件數為1萬315件、5332件及214件,保護令核發率為73.19%、78.67%及94.84%,核發日(時)數則為58.55日、17.43日及2.01時。
藍委王育敏指保護機制失靈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說,嘉義縣水上鄉今天凌晨爆發妻子殺害丈夫的家暴案件,且有3名未成年子女目睹,傳出太太黃女曾經報案家暴,也申請過家暴保護令。既然申請保護令還爆發這麼嚴重的家庭悲劇,代表保護機制失靈,沒辦法進一步防止這樣的悲劇一再發生,認為有四大不足要改善:第一,家暴網絡人員敏感度很不足、第二,對加害人施強制力,包括羈押是不足的、第三,對加害人的監控性不夠、第四,對受害者的預警機制不足。
王育敏直言,現行家暴行為羈押率過低,家暴犯罪平均案件3305件,被聲押的卻只有223間,僅佔6.7%,包括新北的案件都已經聲請希望羈押,但檢察官認為只有衰物品不夠嚴重,還認為不符合反覆實施的要件;被害人加署任為加害人的情況很嚴重,但司法機關卻認為沒有必要,「放出去了節果他就去殺人,這不需要檢討嗎?」

科技監控保護家暴被害者 邱泰源允1個月內跨部會研商修法
如果當事人威脅程度高,檢察官到底如何判斷,避免讓其有機會回頭威脅被害人?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曉雯說,羈押強制處分要考量相關證據資料,這起案件發生後有進一步瞭解,加害者前科資料僅顯示,5月有一起傷害案件,但檢察官的卷證資料無家暴相關通報紀錄,認為不符合羈押要件、給予被告請回處分,但檢察官也通報相關單位注意保護被害人安全。
王育敏直言,被害人的意見如果被忽略,一定會讓悲劇一再發生。她說,法國等歐洲國家已經開始針對施暴者施以電子監控,認為這是很好的制度,「我們過去都只會教被害人趕快躲起來」,並沒有針對加害者施以電子監控,但這其實有助下降攻擊性,台灣是科技之島,相關技術應該用於保護人民的生命安全。
張曉雯回應,目前《刑事訴訟法》的科技監控,是針對被告的防逃措施。至於是否以達到保護被害人的效果,因為科技監控是放在被告身上,如果要連結到被害人需要經過其同意,不過《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主則機關是衛福部;邱泰源說,是否參酌歐洲做法,會在考慮安全、隱私、技術的情況下,會在1個月內與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等單位開會研商修法。

藍委邱鎮軍:「我們不能再依靠這張會通靈的紙」
國民黨立委邱鎮軍直言,今天討論的是「不把保護令當一回事的人。」最有效的預警就是像王委員所說,當加害人靠近被害人時,後者的手機會收到簡訊,警察系統可以即時收到定位訊息,社工也可以掌握加害者行蹤、避免疲於奔命,「我們不能再依靠這張會通靈的紙,這張紙沒有用,拿這張紙到底是給誰看?如果守法就不會收到保護令。」
國內接連發生嚴重人命死亡,鍾宗霖指出,刑事犯罪的相關措施,是為了維護國家刑法權及社會安全秩序,但家庭暴力是維護人命,所以國外有相關電子監控;警政署副署長廖美鈴認為,如果有這樣的警示系統,應可對被害人的安全比較有即時保障。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指出,基本安置一定要做好,2024年「全國家庭暴力被害人庇護安置及自立住宅資源統計」,全台灣共27處緊急短期庇護所、21中長期庇護所,但資源集中在特定地區。對於分配不足如何改善,衛福部邱泰源說,目前有312床的緊急短期床位,入住比率約44.5%,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說,安置措施除庇護處所還有多元服務,包括連結旅宿業、租金補貼與租金服務平台協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