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簽了!取消美車進口額限制 美規小客車零關稅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台灣與美國完成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簽署,市場關注的美規車部分,小客車將降至零關稅,但保留中小貨車維持一定關稅,以確保軍工韌性,此外,取消美規車進口數量限制,但美國原廠仍需提供符合美國FMVSS標準的文件,向我國交通部申請審驗合格,及取得經濟部、環境部合格證明文件、審驗機構核發合格證明後,才能上市銷售。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楊珍妮,率領經濟部、農業部、衛福部等談判團隊,在美東時間2月12日於美國華府與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大使率領的美方談判團隊,就「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簡稱ART)」達成共識。
在鄭麗君、楊珍妮、葛里爾大使、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Howard Lutnick)共同見證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代表俞大㵢、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執行理事藍鶯,完成「臺美對等貿易協定」簽署。
有關美車進口部分,行政院發布新聞稿指出,本次對美工業產品降至零關稅共計4885項,但是具實績品項為3065項,進口值64.4億美元。「國人關心的小客車將降至零關稅,但保留中小貨車維持一定關稅,以確保軍工韌性。」
此次協定,也取消美規車進口數量限制,但仍須確保合規進口,保障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新聞稿說明,針對符合美國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FMVSS)的美規車,將取消美規車進口數量限制,但我國仍會確保美規車合規進口,保障消費者權益。未來美規車輛進口,仍須由美國原廠提供符合美國FMVSS標準之文件,向我國交通部申請安全審驗合格證書,以及向經濟部、環境部申請耗能、污染、噪音等3張合格證明文件,經我國審驗機構查驗核發合格證明後,才能上市銷售。
行政院表示,我方將建立美規車後市場稽核監督管理體系,針對車輛安全法規符合性及檢測認證對接等事項,須於協定生效六個月內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