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苦等救護車 緊急外醫流程不見改善
衛福部嘉南療養院是精神科專科醫院,並無內科、外科醫師及處理生命徵象不穩病患的設備,病患若生命徵象不穩,必須緊急轉送綜合醫院。今年6月中旬,一位住院病患因食物梗塞,嘴唇發紺、失去意識、對叫喚無反應,醫護緊急清除口中異物並施行哈姆立克急救,病患生命徵象仍不穩定,血氧一度僅44%,然而當天外包救護車呼叫後,經過1小時5分鐘才抵達。
事發後,一般精神科主任沈正哲書面請求院方檢討救護車延遲到院原因,並提出改善方案。7月中旬,同樣的事再次發生,一位病患突然倒地、對叫喚無反應、血氧與血壓下降,救護車在27分鐘後到達,不過該院與外包救護車簽訂的契約規範需在25分鐘內到達,兩次事件均未落實契約規範。
沈正哲表示,8月13日上午的院務會議上,他確認「緊急外醫流程與兩個月前完全相同,沒有任何改變」,兩個月、兩起生命徵象不穩的緊急事件、多次正式與非正式的反映,換來的是流程原封不動,因此決定透過衛福部長信箱正式提出陳情。
醫院打119叫救護車竟憂心遭關切
他提出疑問,精神科專科醫院面對生命徵象不穩的病患需緊急轉院時,能否直接撥打119?如果不能,法令依據是什麼?如果可以,為何第一線人員會有「打了119反而被關切」的疑慮?
外包救護車契約訂有25分鐘內到達的規範,但這對分秒必爭的急救而言太長了,沈正哲認為,合理做法應該是依病患狀況分級處理,生命徵象不穩者直接撥打119,生命徵象穩定的轉院才使用外包救護車。
衛福部醫福會下周親自南下了解
衛福部主任秘書劉玉娟今日(8/14)表示,衛福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將於下周親自到嘉南療養院瞭解情況,大台南、雲嘉南的外包救護車合約在轉院的時間規範上好像都寫得差不多,將檢視並精進外包救護車合約,未來可能也會評估精神專科醫院設置救護車,司機需有初級救護技術員資格。
此外,醫福會下周也會跟消防、衛生局等單位討論,針對特殊時段、特殊狀況的緊急送醫,能夠有更好的合作協助。
對於沈正哲提及,醫院不能自己打119叫救護車,劉玉娟表示,對於有急救設施的醫院,衛生局或消防隊可能會有一些考慮,但嘉南療養院是精神專科醫院,這部分可能等下周醫福會南下面對面了解後處理。

